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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二)..........正犀居士

[第015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07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评真佛宗的即身成佛
──《真假活佛》(连载一)
莲生活佛〈密教即身成佛〉 (刊于《燃灯》第 46 期封面里 & 页 1 ) :
【 我是明白的,当真实的“裂脑症”到来,我是会死的。此时的老弱的肉身,实际上,那只是“梦幻之躯壳”。
这个躯壳,何以叫“梦幻”?
因为和我童年大不相同,和我幼年大不相同,和我少年大不相同,和我青年大不相同,和我壮年大不相同。
一个人一有病,
很快迈入老年。
人生就是这样,时光是无所不能魔术师,原本是健壮的身子,会被老病弄得不成人形。
当八叶莲华开放。(裂脑症)
佛在其中。
佛就是“子光”。
在虚空中有一个极光灿灿、圆陀陀的“明光”,这就是毗卢性海的“母光”。
或说是“法性”。
“真我”真实不虚和如常不变,本体清净而无妄染,本来面目不变不异,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如来藏,实相,圆成实性。
“子光”即是真我,化为虹光。
“母光”亦是真我,大毗卢遮那光明海。
互相会合。
这就是密教的“即身成佛”。
修行密教,吾等既具法佛之三密,然为惑染而不能证得之,故以佛的大悲心,使众生行生佛平等之三密,身结印契是身密,口诵真言为语密,意观其种子,或观其三昧耶形,或观其本尊,是为意密。行此三密,则为如来之三密所加持,众生之三业,与如来之三密,入我我入,无二无别,谓之三密相应。
三密相应,成就一切之悉地。
我为何能修出“真我”?因为:
真我即我身。
佛法即吾体。
密密密密也。
重重又深妙。
密教的秘密法门,是真言陀罗尼,一切如来秘密之教,自觉证智修证法门,这密教一切诸法,法界亦罕得闻,今得遇闻,宜生庆幸,毋造谤言也。
(此法身如来内证之法,真言神变加持,虽等觉菩萨不能测知,唯佛与佛乃能知之也) 】
正犀辨正曰:任何人若自称是佛,我不会因此就诃责他,因为天台宗有六即佛的说法:理即佛、名字即佛、观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证即佛、究竟即佛。但他如果说自己是究竟佛,大家就得好好的检视一番。要知道:即使是初悟般若的“相似即佛”禅宗祖师,其智慧证境已非外道、凡夫、二乘圣人所可以滥膺;何况是“分证即佛”的地上菩萨?又何况是“究竟即佛”三界人天“导师”的莲生活佛?所以针对他自称究竟佛的说法,我们应当好好的检视一番。
那么,莲生活佛所说的“即身成佛”,是成什么佛呢?从他所说“此法身如来内证之法,真言神变加持,虽等觉菩萨不能测知,唯佛与佛乃能知之也”这一句,可以看出他所谓的“即身成佛”,是指究竟佛。
《燃灯》 67 期 12 页,摘录莲生活佛文集《粒粒珍珠》:【 我证得究竟乐。 我证得究竟一切智地。我证得妙觉位。 】妙觉位即是菩萨道五十二阶的最后果位,即是究竟佛位。因此莲生活佛自称的“即身成佛”,是指成就究竟佛果而言。
莲生活佛是什么时候成佛的呢?莲花聪明〈佛法在世间〉:【 莲生活佛经过多生多世的修行根基,在第四会应化下生人间(五百年一会),于一九八五年七月五日(农历五月十八日)在美国西雅图巴拉(灵仙阁),修持证悟──“即身成佛”。 】这篇文章刊于《燃灯》第 54 期,该期于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出刊,又是《圣尊莲生活佛五秩晋九“佛诞”暨“成道”十八周年特刊》,可见这不是莲花聪明一个人的主张,而是真佛宗文宣部门所认可的:莲生活佛是在一九八五年七月五日,“即身成佛”──成究竟佛。
一个人成佛之前,一定是先证悟明心,再以证悟的智慧悟后起修,再眼见佛性,发起未入地菩萨随顺佛性、已入地菩萨随顺佛性、佛地随顺佛性的功德,同时成就一切种智、四智圆明,才能圆满佛果。莲花聪明把“证悟”和成佛混为一谈,并不妥当;莲生活佛有一本书《上师的证悟》,此书的序文写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当时莲生活佛已宣称:“ 能够‘自主生死,明心见性’” ;如果证悟就是成佛,他应该一九八三年时已经成佛,而不是在一九八五年,除非莲花聪明认为莲生活佛那时不是真悟。但此处暂时不深究这个问题,先假设莲生活佛的“证悟”和“成佛”都是同一天,来作法义辨正。
《大智度论》卷一:【佛《二夜经》中说:“佛初得道夜,至般涅槃夜,是二夜中间所说经教,一切皆实、不颠倒。”】莲生活佛若是究竟佛,自成道之日起,至入灭以前,应当如同本师 释迦牟尼佛:“所说经教,一切皆实、不颠倒。”设或不然,即不应妄称为究竟佛。
现在我们来检视莲生活佛上面那篇文章。莲生活佛说:【 “真我”真实不虚和如常不变,本体清净而无妄染,本来面目不变不异,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如来藏,实相,圆成实性。 】这段话说得很好,虽然只是文字概念的引用和堆砌,却没有任何差错。莲生活佛认为色身逐渐老迈朽坏,所以不是真我,这也没错。
不过,莲生活佛既知“真我”不生不灭,却宣称“ 能修出真我 ”,请问您修出来的是什么东西?是子光吗?既然能修出来,就表示祂原本是不存在的,这样的“真我”必是本无今有的因缘所生法,将来必定归于幻灭,这是生灭法,不是不生不灭。《佛藏经》说得很清楚:【“我”是真实相法……非众缘合,离众因缘。】因此真我是本来就存在的,不是靠修行修出来的。 (参见下段所引经文)
莲生活佛说“子光即是真我”、“母光亦是真我”,这二句也是误导众生。真我是心,本身无形无相,不可用子光或母光来取代或表征;因为有形有色之物──譬如子光与母光──都是属于色法;色法一定是有生有灭法,不是不生不灭的“真我”实相心。所以《佛藏经》说:【“ 我 ” 是真实相法 ,不可入不可取,不可舍不可贪,不可说、断语言道;无欢无喜,断贪喜心; 非众缘合,离众因缘 ;无道断道至于无道,断诸语言论议音声, 无形无色 ,无取无著无用,无实无妄,无闇无明,无坏无诤,无合无散,无动无念,无有 〔六尘相中的〕 分别, 不可得示 ;非垢非净,非名非相,非心数法,非心所解。】真我既非色法,显然子光与母光都不是真心、真我,因为光是色法,真我不是色法。
莲生活佛又说:【“子光、母光” 互相会合。这就是密教的“即身成佛”。】 这话也不对,莲生活佛既然知道“真我”不增不减,此处却将二个“真我”合而为一;二个真我合一而变成一个真我,这不是减少一个吗?又:莲生活佛原本没有“真我”,却能将“真我”修出来,这不是增加了“我”的内容吗?这就成为有增、减之法了!请问莲生活佛要如何自圆其说?您所说的“真我”为什么是有增、减的法?
再说到“真我”的圆成实性。《大乘阿毘达磨契经》:【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成唯识论》卷三) 就是讲阿赖耶识 (真我) 本体不生不灭,以及祂恒具有圆成世间、出世间一切法的功能。所谓的“一切法”包括器世间、有根身,乃至走路、吃饭、穿衣服等有为法。现在请问莲生活佛:子光或母光能够圆成一切法吗?您的身体是子光或母光形成的吗?您每天走路、吃饭、穿衣服,是依靠子光或母光来圆成的吗?如果子光可以圆成一切法,在您还没有修出子光之前,却早已有一切法,是不是应该有另外别的东西可以圆成一切法?那么显然子光与母光都不是圆成一切法的实相法,那您的“证悟”与“成佛”显然都错了!
“ 密密密密也。重重又深妙。 ”莲生活佛这二句说得好,悟者所悟的内容,极为现成,一般人无法承担,往往诽谤;为了避免众生谤法, 世尊告诫,必须“隐覆密意而说”。再者,真我的功能差别,极为深细,有些功能的运作,简直是不可思议!初悟之时只是认明总相而已,必须再学差别智、别相智、种智,到成佛之时,方能彻底了知。因此,可以用“密密密密也,重重又深妙”来形容真我。但莲生师父却用这二句话,来形容“修得子光、子母光会合”的境界分段出入法,这未免差太多了。“子光、母光会合的境界”,大家全都可以意会,有何密意可言?而且正是境界分段入出的有为法缘起生灭法,说此即是证悟,未免令人觉得“证悟成佛的境界真是太肤浅了”!因为凡夫也可以透过观想而证得这个缘起生灭的有为境界。
“真我”的体,虽然是“无形无色,不可得示”,却有极其重要的相用,能够离开六尘相而有独立的分别性,《楞严经》说之为:“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此一六尘外的分别性极为具体,明心的行者都能够现观分明。莲生活佛既是究竟佛,请道一句:“离开六尘相之后,还有什么可以分别的?”
岳某疑心活佛您道不得也!若道得,禅宗公案必通达无碍;信手拈来,即使不开口,也可以让学人悟入,何必说“ 子光即是真我、母光亦是真我 ”这种违教悖理、误导学人的言语?活佛既答不得,真佛宗若有“已悟”的上师们,又何妨道一句?若道得,岳灵犀说您有来由;若道不得,却顶著五佛冠,自称上师 (无上之师) ,受人礼拜、供养,即是盗名欺世的大妄语人。请道一句佛法来!
真佛宗的师长、同门!莫怪岳灵犀在此问难。要知道:若您答得岳某的问难,从此远离无明深坑,便如鲤鱼跃龙门,五湖四海任遨游。若非念在曾为同门之谊,岳灵犀何必浪费笔墨写作此书,招来真佛宗同门的反感?五百万师兄弟,一人吐一口水,就可以把我淹死了。
话虽如此,大家来吐我口水,说不定还有开悟的机会,强过成天观想子光、母光,认妄作真;永劫不得开悟,还沾沾自喜,自以为“能修出真我”。
● ● ●
本章完稿之后,二○○四年七月一日《燃灯》 79 期出刊了,这一期是《圣尊莲生活佛六秩佛诞暨成道日二十一周年特刊》,让我感到很奇怪;因为二○○三年还是“成道十八周年”,二○○四年应该是“成道十九周年”才对,怎么没有“十九周年”、“二十周年”,直接就跳到“二十一周年”?
我往前找,找到《燃灯》 78 期 (公元二○○四年六月十五日出刊) 页 47 的一则〈更正启事〉,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更 正 启 事
一、原燃灯五十四期圣尊莲生活佛五秩晋九“佛诞”暨“成道”十八周年特刊,应更正为“二十”周年特刊。
二、原燃灯五十四期第四十六页上栏第十行 (二)、一九八六年 农历五月十八日,在此“圣诞日”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应更正为“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下栏第二行“莲生活佛在一九八五年七月五日,证得‘不死虹光身’的成就”,应更正为“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三、原燃灯第四十九期第十页下栏倒数第四行“一九八五年七月五日”,应更正为“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以上特此更正,恳请原谅。
燃灯杂志编辑部 敬启
这个〈更正启事〉把莲生活佛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日子,往前挪了两年,算是一个很重大的更正。如果这回没弄错,先前的疏失是很严重的,因此燃灯杂志编辑部很郑重的恳请读者原谅。
大家觉得这个错误可以原谅吗?我认为,这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而是要设法防止错误再度发生,并弥补错误所造成的损害;因为莲生活佛到底有没有证悟?到底有没有成佛?是一件极严肃的事。
要知道,悟与未悟,差别极大;一个真实证悟的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证悟的!准此道理,一个真实成佛的人,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成佛的。这是从自受用功德的证量差异来说,便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因此,如果有人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证悟、什么时候成佛,那就证明:那个人所谓的证悟、所谓的成佛,都是虚妄的。
燃灯杂志社编辑部,在二○○三年,为什么会宣称莲生活佛是在一九八五年成佛的?他们没有成佛,不可能知道莲生活佛有没有成佛,因此那个成佛的日子,只能是莲生活佛告诉他们的。如果他们没有错,那就是莲生活佛弄错了──莲生活佛连自己什么时候成佛都会弄错,那就是表示他还没有成佛;这也表示他的五根中的念根还没有具足圆满。
如果燃灯杂志社编辑部听错了、写错了,乃至是自己捏造的,那都是极严重的事,必须交待清楚,否则会让莲生活佛背黑锅,使得大众退失对莲生活佛的敬信,不能用一个简单的〈更正启事〉就混过去。
即使燃灯杂志社编辑部愿意承担一切的责任,大家也要想一想:难道莲生活佛不知道全世界的弟子在大肆庆祝他成道十八周年吗?《燃灯》 49 期 (二○○三年四月一日出刊) 的文章没那么明显,如果没有看到,还说得过去。但《燃灯》 54 期 (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出刊) 是《圣尊莲生活佛五秩晋九“佛诞”暨“成道”十八周年特刊》,除了封面以外,内页中宗务委员会、西雅图雷藏寺、台湾雷藏寺、马来西亚真佛宗密教总会、香港雷藏寺、法声堂、庄严雷藏寺、菩提雷藏寺、金刚雷藏寺、波特兰同修会所刊的祝贺广告,斗大的字写明“成道十八周年”的,至少有十页以上,莲生活佛能说他没看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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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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