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
第48集 佛法因果的道理,是否与宿命论之说相同?
2015-04-22 09:01:11  类别:学佛释疑三
高正国老师
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节目,今天我们所要探讨的题目是:“请问佛法因果的道理是否与宿命论之说相同?”
因果正理为佛法里面非常重要的一环,相信因果也是学佛的基础;包括种种的修行法门与所要成就的目标,也是属于因果关系的一种,因此有正确的因果知见,才能确保修学可以成功。一般人可以看到比较近的因果关系,例如不正确的饮食习惯与疾病有因果关系;而要看到比较长远的因果关系,就要配合神通与智慧证量来观察;最究竟的则是要到佛地,才能究竟了知因果。我们对于自己观察到的因果关系可以深信不疑,而对于目前的修证层次还看不到的因果关系,我们也是要信受佛菩萨的教导而深信不疑,这样对我们才能有最大的利益。因为不相信因果,无论在世间法与出世间法,都会产生很严重的遮障;而三世因果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每位有情都有自心如来藏,能够执持善恶业与诸法种子,这也是极为重要的佛法知见。
我们先来看一般对于宿命论的说法。在《教育部国语辞典》中的解释为:认为人生的行为境遇,皆依预定的命运发生,而非人力所能变更的理论。在一般的观念里面,宿命论大致上的意思就是,人生的吉凶祸福或发生的种种事情;尤其是重大的事情,都是出生时就已经决定了,而无法以后天的方式加以改变。因此宿命论强调的重点,便是认为事情的发生有它的必然性,认为前世种下了业因,今世所成就的果报,是不可转变的。譬如在《中阿含经》卷4中的开示:“诸尼干等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受皆因本作,若其故业因苦行灭,不造新者,则诸业尽;诸业尽已,则得苦尽;得苦尽已,则得苦边。”这是在说明有外道错误地认为,人在今世所受的种种果报,都是前世种下的业因所成就的;而如果能够透过苦行,在受苦之后就可以把这些业因消灭,并且今世不再造作恶业;当诸业受报尽的时候,就不会再有苦而可以得到解脱。
在表面上看来,宿命论似乎与佛法因果论吻合,但实际上却有很大的差异。譬如在《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98中所说:“问:此正法中亦说所受苦乐过去业为因而非恶见,彼外道亦作是说,何故名恶见耶?答:此正法中说现所受有以过去业为因,有是现在士用果者,彼说一切皆以过去所作业为因,不说现在有士用果故名恶见。”也就是说,虽然在佛法中也说过去的业因,会引生今世所受的果,但是并不否定今世所作的努力、今世的作为,也可以使前世业因的力量产生改变,或者产生今世的苦乐等受,因此佛法的因果道理与宿命论是有很明显的不同。事实上,大部分的人并不是宿命论者,因此一般世间人喜欢算命卜卦,以及作外在的避灾改运之事;或者比较有智慧的,会从调整自己的身口意行来转变命运。本质上他是相信命运可以转变,才会去作这些事情。这里附带说明:在佛法里面,是不希望大家去算命卜卦的;因为这些会增长众生的执着,及衍生其他的问题。有关这方面的详细介绍,请观看本节目中,专门介绍这方面知识的单元。而包括士、农、工、商之努力经营、创新研究,乃至修行人之精进用功,也都是想要突破种种障碍,包括业力或命运上的局限,而期望能够成就种种自利利他之行。
我们先来看在《优婆塞戒经》卷7中的开示,就可以很快掌握重点:“何因缘故名果报定?常作无悔故,专心作故,乐喜作故,立誓愿故,作已欢喜故,是故是业得果报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众生行业,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恶当有果报,是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善男子!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能坏极重之业。”由上面的开示,大家就可以知道,业的力量有强弱之分。重的业,因为当初在造业的时候,内心欢喜、专注及配合誓愿去作,投入的心力很强,因此产生的业,其力量就非常强而不容易转变;其余的业,力量就比较小,大多可以靠修持戒、定、慧等,而把业的力量转轻。因此透过修行或利乐众生的力量,可以转变业的受报轻重,即使是极重的业都有机会来转变它。了解这个道理,在修行上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透过智慧的增长,我们如果发现以前的身、口、意行有错误,或者有伤害众生的地方,就要赶快忏悔,并且转变自己的行为乃至赶快补救,广造有利众生之事与广造回报怨家债主之善事。这都能有效转变业的影响力,只要发愿用心好好去作,大多是可以转变的。
我们再看《大般涅槃经》卷31中的开示:“善男子!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所以对于众生来说,大部分的业都是可以透过修身、持戒、修心、修慧等,把重业转变为轻受。这里附带一提,从上面《优婆塞戒经》卷7中的开示,诸位菩萨可能已经有留意到,无论常作无悔、专心作、乐喜作、立誓愿、作已欢喜等,可以产生很重的善恶业。而这五个原因大多是在心上面来讲的,因此可以了解心的作意或出发点,它的影响程度是很大的,占了关键性的角色,这也就是大家平常要留意起心动念的原因。相对地我们对于别人造作恶业,虽然不是自己作的,也绝对不可以去赞叹或生起欢喜心,而要生起怜悯之心或救护对方的慈悲心。对于别人成就善净法,也不可以生起忌妒或毁谤之心,一定要常常生起随喜赞叹之心,即使是单纯的随喜之心,都可以生起无量的果报,这是大家一定要常常去作的。
由上面的说明可以了解,宿命论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知见。在某种程度上,它否定了后天的努力,认为我们无法克服或转变以前或前世所造下的业因;特别是有些人在面临困境而无法突破时,有时候也会出现这种宿命论的念头而放弃努力,也常成为消极、逃避或推卸责任的藉口。但是菩萨们一定要相信,心的力量是没办法限制的,只要自己努力不懈,一定能改善种种的逆境。而且因为想要努力修行,行菩萨道,也可以获得佛菩萨、诸天的慈悲护念。因此,如果因为信受宿命论,而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认为今世的种种,包括自己所作的抉择,都是前世已经决定了,这是更不可取的,完全违背现象界的事实。因为自己对于种种行为的决定,是自己可以亲自观察到的、是不可以否定的。因此如果信受这种错误的宿命论知见,不仅在世间法上无法成就,在佛法修学上更是谈不上的。
上面我们由“有定业与不定业”的角度,来说明宿命论是错误的知见。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宿命论产生的原因及其错误所在。在古时候,有些印度外道,他们以宿命论的错误知见来施设苦行,当成主要的修行方法。当然这种错误的方法是无效的,为什么外道会产生这种错误的知见呢?在《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98中有这样的开示:“彼等起云何?谓彼外道,现见世间有设功用而不获果,有不希求自然而得,便作是念,当知皆是宿作为因,非现功力,然彼不知善恶业类,定与不定及时分差别,故起此执。”这就是在说明:外道对于因果的观察,因为缺乏在时间关系上与定不定业性质上的完整佛法知见,只能作表面的观察,因此导致这样错误的宿命论之结论出来。因为如前面引的《优婆塞戒经》卷7中的开示:善恶业的果报,是有定与不定的差别;而且果报也有现生报、次生报与下下世以后才报的时间差别。因此并不是外道单靠观察此世的现象,就能判断因果的关联性。不能因为见到在这一世很努力作某些事情,却无法获得相对应的成果;或者在这一世没有去追求,却反而获得成果。因为这样就否定了今世努力的作用,如果以这种方式来观察,那就太局限与简化了,就会获得错误的结论。外道基于宿命论的错误知见,认为过去的业无法去转变它,因此只有靠苦行来加速受苦,让这些业报赶快受尽而灭去,才能获得解脱,因此他们让自己长期领受各种痛苦。当然以大家现在的知见,都知道以苦行来让自己受苦,其实是与解脱无关的。因为解脱要先断我见,要现观确认意识心自我之虚妄不实,这些是要靠慧力与定力去完成,与用苦行来领受痛苦无关。
另一方面,有些善恶业种子的果报,不一定可以在人间来受。因此这一世要如何单纯靠苦行灭除业种而成就解脱呢?即使是可以在人间受报的业,不同的业,受报也需要不同的缘,这个业种才能展现;乃至亏欠众生的业,单纯自己一方受苦,对于亏欠的众生那方,仍然没有丝毫的偿还,那些众生当然也不会同意放过他。因此单纯用苦行的方式,对于这些业还是没办法灭除的。在《瑜伽师地论》卷7中,圣弥勒菩萨为我们开示:“我今当说如实因相,或有诸苦,唯用宿作为因,犹如有一自业增上力故,生诸恶趣或贫穷家,或复有苦杂因所生,谓如有一因邪事王,不获乐果而反致苦。或复有法,纯由现在功用因得,如新所造引余有业,或听闻正法于法觉察,或复发起威仪业路,或复修学工巧业处。如是等类,唯因现在士夫功用。”这就是开示我们此世的苦报,有些纯粹是因为前世业因所引起的。譬如前世没有累积足够的福德,此世便出生在贫穷人家,而缺乏资财受苦;也有些是需要前世与今世两种因所成就的,譬如因为前世种下某些因缘,因而有机会为国王作事,本来应该得受乐果,可是因为他作了不正当的事而招引了苦果,因此有前世的业因与今生所造的因,才能产生这个苦出来。也有些果报是单纯由今世的作为所造成,譬如因为今世于正法上面的闻思修,而生起行为举止上面的威仪,或者今世在世间法上的学习,而能成就各种世间法上的专业技术。因此从这里可以更加明白,正确的知见对于修学的重要性。
转变业的力量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自己的承受力改变了。在《十住毘婆沙论》卷6中,龙树菩萨有开示:“升盐投大海,其味无有异;若投小器水,咸苦不可饮。如人大积福,而有少罪恶,不堕于恶道,余缘而轻受。又人薄福德,而有少罪恶,心志狭小故,罪令堕恶道。”因此透过修行,使福德、智慧与定力逐渐增长,一方面可以使重罪轻受,一方面也让自己的承受力增加,无形中也降低了业对自己的影响力。譬如广有财富的人,虽然先前亏欠人家很多钱财,但他很快就可以还清,不会被他所亏欠的钱财束缚住;或者如大香象拥有巨大的力量,一般的铁链是无法锁住它的;而菩萨因为有智慧,可以把种种的逆境、障碍当成逆增上缘,譬如有些事情看起来与对方是恶因缘,但是因为菩萨的慈悲心,以及一直诚心想要用善法与对方结缘,这样反而可以让这个恶因缘转变成为接引对方进入正法的善因缘。如果有时候,真的是自己的力量暂时还是很有限,也可以透过忏悔与发大愿行菩萨道,祈求佛菩萨帮忙协调,让自己的冤亲债主可以让自己好好修行,以便将来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可以帮助冤亲债主修学佛菩提;同时也愿意将自己的修学功德,回向给冤亲债主,愿他们离苦得乐、早证菩提。这样祈求佛菩萨作主,让自己与冤亲债主都可以同时获得利益,也是一种很好的方法。
如上所述,有种种转变业力的方法,当然这些并不是违背因果的。因为因成就为果的过程,尚有很多可以转变的因素,因为里面有种种缘的加入。譬如一颗种子成就为植物,它需要土地、水分、阳光等缘。虽然种子相同,但长出的植物便会受这些缘的影响,而可能有很大的变化。又譬如在转变恶业的过程里面,如果能真诚忏悔、发大愿等,其结果与隐覆罪业或找藉口、逃避等等,当然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因与缘都有善、恶、轻、重、远、近之别,因此展现出来的果报便有无量的差别。所以学佛人绝对不可以相信宿命论的说法,让自己失去了改变与提升的机会;我们要相信因缘果报不可思、不可议,唯 佛与佛乃能究竟了知。当然我们在说明因果道理的时候也要特别留意,要说明清楚,以免造成对方误解,以为佛教的因果论就是宿命论,那问题可就大了。因此有关这方面,大家也要特别留意。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
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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