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广论之平议(连载76)----正雄居士
2016-07-03 20:42:20  类别:第118期
——宗喀巴《菩提道次第论》之平议
  《广论》472 页说:自己无所立宗唯破他宗,虽有所欲亦无所宗。又自无宗,是就观察胜义之时,谓不立宗无自性等,非说一切全无所许。故于观察胜义之时,若许无性为所成立,而于自宗成立无性是自续派,若自无许唯破他欲是应成派。宗喀巴的意思是说:“只要破他宗,自己不必建立宗旨,虽然想要建立宗旨也没有什么宗旨可立。所谓不立自宗的宗旨,就是说于观察胜义的时候,了知胜义法是无自性所成立,既然无自性就没有什么宗旨可立了。但也不是说不立宗旨,就什么法都不承认了。因此在观察胜义的时候,立无自性为宗旨的是自续派,不立无自性为宗旨,而认为胜义是无自性专门破他宗的就是应成派。”这就是应成派的不立自宗的荒谬妄想。
  宗喀巴接著又再举出不立自宗的五点理由,于《广论》474~475 页中说:
  一、【观真实时以不许无自性宗。谓不立自续宗之义者,为以理智观有无自性,不能立宗,故不许彼宗耶,抑以观真实时故为因,不许彼宗耶。】宗喀巴说:“观察真实义时,不承认像自续派立无自性为宗旨,是因为以正理观察无自性时,因为无自性的缘故才说不能立宗呢?还是观察真实义时,一切法空是因,才不许自续派所立之宗呢?”接著宗喀巴就自己回答说:【如初说者,若以理智不能成立无性宗义,则以理智亦不能破有性宗义,因相等故。】宗喀巴主要的是要破有性宗义,他说::“如果立无自性为宗旨的,就不能破有自性为宗旨,有宗旨就是因相一样的缘故。”
  首先来探讨中观派所说观察胜义真实,从字面上来看他们也承认胜义真实,可是他们认为真实却是一切法空无自性,这里就会有个疑点,到底胜义法的体性是无自性呢?还是无自性法就是胜义法?若是前者,无自性是胜义法所显示出来的体性,则必定要依于胜义的有法才能说法无自性,那么此胜义法必定是真实有的法,才能说胜义法无自性,那么宗喀巴破唯识宗所说的胜义有,岂不是自打嘴巴!因为大家都说胜义是真实有法故。又唯识宗说的胜义真实
  有是指阿赖耶识,而中观派的胜义真实指的又是何种法呢?然而却不见有中观派的古今大小喇嘛们,有哪个人能指出胜义真实法是何法(其实所说的都是妄想意识细心具有空性当作是胜义真实)?又若是后者(无自性法就是胜义法),则这个无自性法本身必定只是一个名称,是用来指称这个真实存在的胜义法,而不是形容法的现象,但是综观三界内外一切法,却找不到有这个能真实存在的“无自性法”,能找到的只是用来形容法的现象之名言施设而已,所以若说“无自性就是胜义法”那就是中观派自己想象而发明出来的道理。由此可知,中观派在这第一点的理由上,无论他们以无自性来立宗或不立宗,都不能成立。
  因此,观胜义真实有就可以破以无自性为宗旨的自续派,因为无自性只是世间法所显的现象,既然本身不是实体法就不能立为宗旨。而应成派更是连自己以无自性为宗旨都不敢承认,只说胜义是无自性,却不立无自性为宗旨,宗喀巴说:【若以理智不能成立无性宗义,则以理智亦不能破有性宗义,因相等故。】意思就是:“既然成立无性宗义不能破有性宗义,就不需要立无性宗义了,立了只是多此一举。”但问题是,在因明上若不立无自性为宗义还能破有自性的宗义吗?
  二、【若谓观察真实义时,亦不能破有性宗义,极不应理。前说以诸正理观察破他宗故,无观察心不能破他宗故。若不尔者,何须别说自宗无立,即破他宗亦不许故。】宗喀巴说:“如果观察真实义只是观察一切法空无丝毫自性,这是不能破有自性宗义,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如之前所说,要破他宗是以正理来破,不是以自家宗旨来破,所以没有正理观察心是不能破他宗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又何必特别强调说不立自宗,如是立了自宗也不能破他宗。”
  若要简别宗喀巴所说,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正理?所谓正理就是正确的道理,以正确的道理来作观察,就是正理观察。前已辨正过宗喀巴所说的“正理观察”,意思是要以真实义作观察,当然真实义是正理这没有错,但是宗喀巴解释真实义说是“无自性”,那可就错了;以观察诸法是否无自性,就是宗喀巴认为的正理观察。但是无自性只是在描述诸法的体性,当然必须依附于“法”才能说“法无自性”,如果无自性不是依附于有法,则无自性就不能存在了;因此若没有根本法,而空谈法无自性,岂不一无是处!又有法必定是量成的法,或说为世俗有量或胜义无量都是有法。而胜义法是无生灭的无量有法,故无生灭的有法必定是有其自性,世俗无常生灭的法才说之为无自性;如是正理观察,世俗无自性的有量法如何能破胜义有自性无量的法呢?所以宗喀巴说:“若谓观察真实义时,亦不能破有性宗义,极不应理。”这样的说法才是极不应理。
  三、【若许应成破他宗者,则破有性即立无性,如前回诤本释论说,于此更无第三聚故。若不尔者,则翻说云,是立无性非破有性,有何答难,若谓决断无性定遮有性,则遮有性定成无性,理相等故。】宗喀巴是说:“如果承认应成派破他宗的有自性宗旨,破了他宗无自性自然就成立了,不需要先立无自性再去破有自性,如同《回诤论释》说,有宗是错误,无宗就是正确,没有第三种。如果不是这样,反而会被人家说,只是立了无自性宗,而不破有自性宗。因此必须确定无自性能破有自性,破了有自性,无自性必定能够成立,道理相同。”以上就是宗喀巴所说的意思。
  其实不是这样的,譬如以眼识来说,以正理观察眼识是因缘所生,是无常的法,故说眼识为无自性,但是另外现见眼识有其能见之性,此能见之性即是眼识的自性,因此同样的以正理观察眼识还是有其自性。难道宗喀巴能说破除了眼识的有自性,那眼识就无能见的自性了吗?若眼识没有能见自性则不能见物,那么众生具有眼识岂不是多余,因此宗喀巴所说:“若谓决断无性定遮有性,则遮有性定成无性,理相等故。”是不如理的。因为世俗法其自性的有与无是一体的两面,绝对不是说:“无性定遮有性,遮有性定成无性。”否则若不是落于常见一边,就是落于断灭见一边了。而胜义法必定如《解深密经》之所说,是依于三性自性密意而说胜义无自性性,否则光是说胜义无自性,就会成为无因论的断灭见。至于《回诤论》所说,后当解说。
  四、【若谓是观真实义时,故不可立无性等宗,更当宣说其中因相,若谓观真实义时,有所立者即胜义有,故不应许,此不应理。……若立彼时,亦定须许能观之人,观察之理,所观之事,与谁同观之敌者等。尔时所有,何须一切皆胜义有。】宗喀巴他说:“假若有人认为观察真实义时,不立有或无自性宗旨,应当说出其因其由才是,如果只认为有立宗旨即说是胜义有,就否认他,那是不对的。”宗喀巴接著答说:“观察真实义时,必定有能观的自己、观察的道理、所观的事相及所要破的对方等,如是观察,又何必一切都归于胜义有自性呢。”#p#分页标题#e#
  其实观察真实义,必须以般若智慧来作观察,依据已经证得的正确道理,才能观察真实理中之事。所以,要观察真实义的先决条件,必须先证得真实,证得了真实才有般若智慧的生起,有了般若智慧以后才有能力来观察真实义理,这样的观察才叫作观察真实义。如果尚未证得真实,而说要观察真实义那就是缘木求鱼,只能用世间法的智慧来作观察,观察之所得的也不过是世俗法的缘起性空而已,绝对达不到胜义真实的观察结果。然而若证得真实之后,就有能力转依真实之理而作观察,从此晓得胜义真实的体性无量无边,而此本体清净无染却能生出世间一切万法。
  宗喀巴说:“若立彼时,亦定须许能观之人,观察之理,所观之事,与谁同观之敌者等。”这句话倒是没错!观察胜义真实时,一定有能观的自己,观察所依的道理,所观察的事相,以及同观之对立的敌方。但是,如果能观之人并没有证得真实,则其能观的道理必定只是世间无常生灭之法,所观的事相必定是只能片面的观察世间法无自性,是观察不到已证真实之对方所观察的胜义真实。所以观察真实义时,能观的人必须是证得真实的人,才能以真实义的道理来作观察,有真实义的道理来作观察,才能观察胜义真实的体性无量无边,同时也能观察真实法所生之世俗法生灭无常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而说之为无自性;但是又能现见世俗法有各自的世间体性,能让众生于世间生活无碍。如此观察才是观察胜义真实自性与世俗非有自性、非无自性的中道观。如是宗喀巴说:“尔时所有,何须一切皆胜义有。”就证明他完全没有能力观察胜义真实了。
  五、【又若立云,观真实时无所受许,名言有许。亦不应理。其观真实时,非于胜义须于名言,此相违故。又若观真义时无,即胜义无之义,凡中观师全无受许胜义有者,非应成派殊胜法故。】宗喀巴说:“有人说:应成派观察真实时什么都不承认,只承认有名言,这也没有道理。观察真实时不是用胜义观察而是用名言观察,否则和正理相违。又假若观察真实义无自性,就说是胜义无的意思,如果中观师完全不承认胜义有者,就不是应成派的殊胜法了。”
  从上所引文句中可知,宗喀巴的意思是:观察真实时还是有,这个“有”是“无自性”,所以观察真实时受许无自性。以宗喀巴智力所及的程度,最多也只能观察世俗名言,而所观察到的世俗名言也只能知其无自性的一面,却不能了知其有自性的另一面;他更不可能观察真实义,因为他未证真实的缘故。宗喀巴只凭著自己意识的虚幻妄想,想象建立自己所认知的胜义法,乃至更作种种不实的戏论观察,因此认为胜义法也是缘起性空,也是无常生灭故说之为无自性,但又怕别人说他认为的胜义无自性就是无法,所以又再改口说胜义是有法,无自性就是胜义法。自语逻辑前后颠倒,不知所云,直让人摸不著头绪。
  第五目 所谓应成派破他宗
  中观派所说的他宗是指小乘的有部、经部以及大乘的唯识宗。小乘有部立“一切法实有”为宗旨,小乘经部立“有自体成就是实有”为宗旨。大乘的唯识宗,认为诸法的生起必定有其因,这个因必定是有自性、自相、实体,是堪忍正理观察,是量成,所以立“胜义真实有”为宗旨。中观自续派立“胜义无世俗有”为宗旨,中观应成派则认为胜义世俗皆非有,所以不必立宗,不立宗即能破他宗。
  《广论》476 页说:观中观师有许无许,由具何事,名中观师,则彼中观定当受许。须许通达全无尘许胜义中有及许名言缘起之义,一切如幻,故有所许。又安立此,亦须破除彼二违品,许胜义有及名言无诸恶言论。故有正量通达立破,如自所证,以中观语无倒教他,亦可得故。建立此等,无一敌者而能如法求少分过,是故此宗最极清净。
  宗喀巴说:“如何才是中观师?中观师必须通达胜义法中完全没有一丁点的有,于世俗法中也必须通达缘起的义理,胜义与世俗一切如幻,这就是中观师所承认的。所以必须破除胜义有名言无等诸恶言论,才能安立胜义无名言缘起的义理。如何破呢?以正量通达所立的宗旨即可破,譬如自己所证得的,以中观的语言没有颠倒的来教导诸恶言论者,就可以破除。如是建立了中观派,就没有一个论敌对方能找出中观师的缺失,所以中观派是最极清净的。”以上就是宗喀巴于《广论》中所说的意思。宗喀巴接著又说:【如前所引,此说于中观宗,由决择胜义之量及名言量道所兴建立,无过可设,最极清净。生死涅槃一切建立,皆可安立,当得定解。】
  宗喀巴的说法如此狂妄,然而里头却是一丁点实质内涵都没有,这叫作外强中干。宗喀巴先前说胜义、名言皆无自性,后来又说胜义有法、名言无法,现在又说胜义无法、名言有法,颠颠倒倒前后相违,证明宗喀巴自己正是制造恶言论的人。竟然还说要用正量来破除恶言论,那么到底宗喀巴您的正量是什么?或说您已经证得了什么法,可以用自己所证得的法来教导恶言论者?又您所建立的胜义量及名言量,又是如何建立生死涅槃的?如是等等问题的这些答案,宗喀巴您总得要说出来才是,以便让恶言论者心服口服而有机会改正,但是您只说了总句,却没有内涵,而能作出这样的结论说:“建立此等,无一敌者而能如法求少分过,是故此宗最极清净。”这不正是欺骗大众的谎言吗?
  《广论》479 页说:【果故此虽无,我就世说有。】此句是出自月称的《名显句论》,如果是依“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真如心阿赖耶识来说,此句话就是正确的。因为,阿赖耶识心体清净无为,从来不造业,既然不曾造业何来果报可得?因此可以说:“果故此虽无。”又阿赖耶识中含藏著无量无边的业种,这些业种于现在或未来,当因缘成熟时就能于世间感生各种果报,这些果报于世间现起即是有,所以可说:“我就世说有。”因此一切法不论说有、说无,都必须以阿赖耶识为根本因,才能说有或说无。若依宗喀巴的解释“果故此虽无”谓:“此义非说一切建立唯就他立,以诸法无性,须以如理观察有无自性理智安立,非于庸常名言识前能安立故。”他说:“世间果报的生成,不是都由他法而建立,诸法本来无自性,必须以正确道理的智慧作观察有无自性来安立,并不是由一般的名言识来安立。”虽然这样说,但是宗喀巴的因却建立在生灭法意识细心上,这也等于是无因论的说法。又宗喀巴的解释“我就世说有”谓:“此说立有色等就世立故。”又说:“言就世者,非说就他而非自宗,是于无损名言诸识,安立一切世俗义有,皆就此故。”宗喀巴的意思是:“一切世俗法,也是从自宗中观宗说世俗,并非仅是从他宗而说,自宗所说的是与名言相应的前六识所安立的,所以世俗法是有。”如果以此立论,则与自续派并无两样,这又何必破自续派以显应成派呢?再说短短的两句“果故此虽无,我就世说有。”前说:“非于庸常名言识前能安立故。”后说:“是于无损名言诸识,安立一切世俗义有。”说法就已经前后矛盾对立了,那到底要相信前者还是要相信后者?事实上宗喀巴前后的说法都不能相信,因为都是无因论的论调。#p#分页标题#e#
  宗喀巴紧接著又说:【言不许世俗者,谓如唯识宗所许依他,自不许之义。】宗喀巴不懂唯识的内涵才会如此误解唯识宗义。唯识许世俗有,也是依于一切法的根本因——阿赖耶识,以及阿赖耶识直接、间接、展转所生的诸法为缘而说,有因有缘才能生出世俗有法。譬如意识依阿赖耶识为因,依意根、法尘等等为缘才得以出生,意识是有为有作之法,具有能够思惟、分别、了知、忆持等等的自性,所以不能说意识无有自性;又意识是因缘所生法,是生灭无常之法,本身并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所以说意识无自性;所以不能决断地说世俗有或世俗无,因为有与无本来就是世俗法一体的两面,都必须依阿赖耶识才能呈现于世间。所以宗喀巴说:【故如常说:“于胜义无,然世俗有。”其有无义异故无过失。】若胜义无就无能生世俗法,世俗有又属于灭后成空的无常法,因此宗喀巴这类的无因论者过失可大了呢!
  (待续)
下一篇:救护佛子向正道(连载54)----游宗明老师
上一篇:苍天有眼(连载33)----郭正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