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目 惭心所
“惭”是第二种善法,就是羞耻于自己所造作的各种恶法,亦即对于自己各种不善的身口意行有所觉察而懂得反省。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儒家尚且如此,何况身为佛弟子者,更应时时惕励自己,防护身口意三业,一切时小心谨慎,每天反省检点自己的身口意行,若有不当的地方,心中生起羞耻之心,此谓之“惭”。
《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为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谓依自法尊贵增上,崇重贤善,羞耻过恶;对治无惭,息诸恶行。”1意思是说,依于自心善法的力量,对于一切贤善有德之人与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都会生起殷重尊敬之心,这就是惭心所的体性;能够对治无惭,防止自己造作身口意诸恶行,这就是惭心所的业用。也就是说,依于对自身的尊重以及对法的尊重,依这两种增上力的缘故,就能够崇敬尊重一切贤善的人与法,而对于一切错误及罪恶感到羞耻;惭心所可以对治无惭的随烦恼,止息身口意的各种恶行。
六祖慧能大师亦云:“常自见己过,与道即相当。”2修行之人若能常常自省,看见自己的过错而感到羞耻,就不会去造作违背戒律的身口意业;如此常能自净其意者,即是已经大步迈向解脱与成佛之道了!
第三目 愧心所
“愧”者就是做了错事感到无颜见人,或者因为自己的身口意行对不起他人而有愧疚,称之为“愧”。“惭”与“愧”都是羞耻心的表现,这二个法经常合在一起来说,但是实际上,“惭”与“愧”还是有所差别,简单的说,惭是“自惭”,也就是对于自己不善的身口意行感到羞耻;愧是“愧他”,也就是由于自己不善的身口意行而感到愧对他人。
《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为愧?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谓依世间诃厌增上,轻拒暴恶,羞耻过罪;对治无愧,息诸恶业。”3意思是说,依于世间因缘的力量,鄙夷、拒绝暴恶之事,这就是愧心所的体性;能够对治无愧,防止自己造作身口意诸恶行,这就是愧心所的业用。也就是说,依于在意世间人的诃责,以及自身对恶法的憎厌,依这两种增上力的缘故,就能够轻视、拒绝一切暴恶,对于一切过罪感到羞耻;愧心所可以对治无愧的随烦恼,止息身口意的各种恶业。
《大般涅槃经》卷19云:耆婆答王:“善哉,善哉!王虽作罪,心生重悔,而怀惭愧。大王!诸佛世尊常说是言:‘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有惭愧故,则能恭敬父母师长;有惭愧故,说有父母兄弟姐妹。’善哉!大王!具有惭愧。大王且听,臣闻佛说:‘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诸恶,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虽先作恶后能发露,悔已惭愧更不敢作;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为清;如烟云除,月则清明;作恶能悔亦复如是。’王若忏悔怀惭愧者,罪即除灭,清净如本。”4
《大般涅槃经》卷19这一段经文,乃是耆婆举诸佛世尊的开示劝告阿闍世王,希望他能藉著惭愧和忏悔这二个善法,来忏除自己杀害父王的重罪,文中对于什么是惭、什么是愧,解释甚为详细:所谓“惭”就是自不作罪、内自羞耻、羞于人,名之为“惭”;“愧”则是不教他作、发露向人、羞于天,名之为“愧”。有惭愧心者方名为人,无惭愧心者名为畜生。
若于造作恶行之后,能怀惭愧心而深自忏悔者,就像明珠置于浊水之中,亦如烟云散尽而明月显现,罪即除灭,清净如本。由此可知,“惭”与“愧”这两个心所法,是一切修行者之良医妙药,可疗治众生一分无明生死重病。
《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又名《遗教经》)云:“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比丘!常当惭耻,勿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5由此可知,有惭耻羞愧之心,是何其重要,可以约束人不造作非法之身口意行;一切众生若无惭愧之心,则和畜生没有两样,所有功德尽失矣。就是因为“惭”与“愧”对修行人非常重要,所以是七圣财所摄的其中二个法。
第四目 无贪心所
什么是“无贪”呢?所谓“无贪”,就是对于五欲六尘不贪恋执著,乃至生起厌离心;这是善法中极为重要的一法,也是无贪、无瞋、无痴等“三善根”之首。这“无贪、无瞋、无痴”三种善心所,为什么称为三善根呢?那是因为这三法能生起其他无量善法,就好像草木,因为根本很扎实,所以才能有干、茎、枝、叶之顺利生长,乃至才能开花、结果;因为有这“无贪、无瞋、无痴”等三善根,才能促发一切善法之生起,乃至增长;所以说,这三善根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原动力,分别可以对治贪、瞋、痴等三种烦恼,令种种不善法不能生起。
《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无贪?于有有具,无著为性;对治贪著,作善为业。”6“有”是指三界有,亦即欲界有、色界有、无色界有,也就是三界中的异熟果报。“有具”是指能引生后世三界有的一切诸法,即是包括惑与业等。意思是说,对于三界一切法,包括自身的五阴世间以及所受用的五欲六尘等等,都不生贪爱执著,这就是“无贪”心所的体性;能够对治贪爱执著,防止诸恶且造诸善法,这就是“无贪”的业用。“无贪”有不同的层次差别,譬如初机修行人对于粗重五欲不生贪著,但是对于造善业可以得后世善果、行十善可以生欲界天等三界有漏果报,仍不能无贪;又譬如已亲证三轮体空的菩萨,如实转依真如心的清净自性故,凡所行一切善皆任运而为、无挂无碍,这就是更高层次的无贪之展现。
众生之所以有贪,皆导因于我见、我执、我所执;由于对五阴的虚妄无常不如实知,误认为五阴的全部乃至一分真实有,因此我见不能断除,由于对自我的执著,导致对于所受用的种种五欲六尘境界生起贪爱之心,使得我执日益深重,甚至因贪爱六尘境界,而造诸有漏善业乃至诸恶业,因而不断地集藏未来世继续轮回生死的业种。假使能透过亲近真实善知识熏习正确的佛法知见,而且如说修行,即能渐具功德受用;乃至因缘成熟而亲证生命实相,现观所贪爱的一切境界,原来都只是自己如来藏中所显现的内相分境,既然是自心所现、无有真实外境,仅是自心所变之见分触于自心所现之相分,转依真如则无一法可得,能取与所取皆空故,那又何必不断的追求六尘诸法呢?能够如此亲证和现观,才能一步步迈向究竟“无贪、无瞋、无痴”的真实解脱境界。
《十善业道经》中说,离贪欲者可以成就五种自在:一、三业自在,诸根具足故;二、财物自在,一切怨贼不夺故;三、福德自在,随心所欲,物皆备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献故;五、所获之物,过本所求百倍殊胜。7由此可知,“无贪”果报至为殊胜,利人利己,有智之人,当慎思之!
第五目 无瞋心所
“无瞋”也是三善根之一,对菩萨道行者而言,“无瞋”尤其重要。所谓“无瞋”,就是遇到不如意的境界时,心能安忍,保持心平气和,不发脾气,这是最基本的无瞋。《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无瞋?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瞋恚,作善为业。”8意思是说,对于苦的果报以及引生苦果的因,都不会因为不能忍而起瞋恚,这就是“无瞋”心所的体性;无瞋可以对治瞋恚,止恶作善,这就是“无瞋”的业用。也就是说,逆境当前能不生瞋恨愤怒之心,于诸有情常存慈愍,称为“无瞋”。
所谓“苦”,有三苦、八苦等分类方式;三苦即是苦苦、坏苦、行苦:“苦苦”谓五阴身性常逼迫,如经云“身为苦本”,加上天灾人祸、饥寒冷热等苦缘逼迫,生老病死等苦本质即是苦,故名“苦苦”;“行苦”是说诸行无常、刹那刹那生灭变易故苦,一切不苦不乐之受皆为“行苦”所摄;“坏苦”则是说世间一切乐受之法皆有生而终归坏灭,因此说为“坏苦”。八苦即是生老病死等四苦,再加上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苦"具则是说一切有情所受各种苦果,它的生因各不相同,而一切众生为何有苦出生呢?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无明而造诸后有的业行,换句话说,若我见不能断除,对顺心境贪爱执取,对逆心境瞋恚难忍,即会导致后有不断而生死流转;因此,根本原因皆在于无明,这也就是诸苦生起的原因。
《正法念处经》卷60〈观天品〉云:所谓若沙门、婆罗门、若复余人欲起瞋恚,忍令不起,知瞋过故,作是思惟:“若起瞋恚,自烧其身,其心噤毒,颜色变异,他人所弃,皆悉惊避;众人不爱,轻毁鄙贱;身坏命终,堕于地狱。以瞋恚故,无恶不作。是故智者,舍瞋如火。”知瞋过故,能自利益;为欲自利、利益他人,应当行忍。譬如大火焚烧屋宅,有勇健者以水灭之,智慧之人“忍”灭瞋恚亦复如是。能忍之人,第一善心能舍瞋恚,众人所爱,众人乐见,人所信受;颜色清净,其心寂静,心不躁动,善净深心。离身口过,离心热恼,离恶道畏,离于怨憎,离恶名称,离于忧恼,离怨家畏,离于恶人恶口骂詈,离于悔畏,离恶声畏,离无利畏,离于苦畏,离于慢畏。若人能离如是之畏,一切功德皆悉具足,名称普闻,得现在未来二世之乐,众人视之犹如父母,是忍辱人,众人亲近。是故瞋怒犹如毒蛇、如刀如火,以忍灭之,能令皆尽。能忍瞋恚,是名为忍。若有善人欲修行善,应作是念:“忍者如宝,应善护之。”如是忍者,能破瞋恚。正法忍光犹如炬火,能灭瞋闇;如盲者眼贫,正法者之财贿,除邪见之贫穷,犹如父母利益其子。瞋恚没溺,忍为大船;堕恶道者,忍为救拔;忍为大水灭地狱火,忍力能断饿鬼悭嫉饥渴之恼;若堕畜生互相残害,忍力则能施其身命。应乐行忍,常习不舍,若畏恶道,当勤精进思惟忍力。9
由这一段经文可以了知,瞋恚对众生而言,恶果的影响极为深远,不仅影响自身的健康,更会为众生所唾弃,乃至因为瞋恚导致无恶不作,则身坏命终必堕于地狱等恶道。相反的,若能修忍辱之法,常行"无瞋"之行,则能离诸过失,获得今生乃至未来无量世安乐的果报。尤其是菩萨道行者,若起瞋恚,会断了与众生的法缘,其罪之大,远远超过贪欲之罪,不可不慎啊!
“无瞋”就是“慈”,能给予众生安乐;也是有情的清凉妙药,可以使有情少病少恼、身心轻利、祥和自在、平安无碍;因此不管是学佛或未学佛,若能常保无瞋之心行,即是自利利他之善行,不仅能使自己身心安乐、离忧离恼,又能和颜悦色、与众生广结善缘,真是一举数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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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藏经》册31,页29,下13-16。
2《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大藏经》册48,页351,中25。
3《大藏经》册31,页29,下16-19。
4《大藏经》册12,页477,中23-下08。
5《大藏经》册12,页1111,中5-9。
6《大藏经》册31,页30,上4-5。
7《十善业道经》:“复次,龙王!若离贪欲,即得成就五种自在。何等为五?一、三业自在,诸根具足故;二、财物自在,一切怨贼不能夺故;三、福德自在,随心所欲,物皆备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献故;五、所获之物,过本所求百倍殊胜,由于昔时不悭嫉故。是为五,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三界特尊,皆共敬养。”《大藏经》册15,页158,中20-27。
8《大藏经》册31,页30,上5-7。
9《大藏经》册17,页357,下21-页358上18。
正觉总持咒略释(连载29--惭、愧、无贪、无瞋心所)----张正圜老
2022-10-28 16:18:59 类别:唯识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