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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密宗诸余邪见—概说密宗系列(四)(10)

[口袋书系列]  发表时间: 2015-04-16 08:49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颂云:“四念住”,乃谓:主要为心觉受之依据。云“念”者,即云对治之分别。云“住”者,即云能为现(乐)空双运。云“四”者,即其差别。……其之对治小行法为四念住,即颂云“自之本尊天”。谓:意观自身成本尊为“身随念”,亦暗指反覆“随念本尊”迎入智尊。“咒随念”者即诵本尊心咒。又颂云:“观能生弯转之必要”,即谓“法随念”。(61-505-507)

  此乃依于密宗自设之双身法前后贯串方便,而以佛法名相加以自己之解释也,绝非佛法中所说之四念处或四念住也。亦如 佛所说之四正断、四意端,密宗亦复如是依于自宗需要,而作别于显教之说:

  现教示四正断:于禅定(于双身法合修过程中一念不生,即是密宗所修之禅定)之流续如实串习时(如实反覆修习时),或长时于是中得无漏大乐(或长时间于双身法合修之中证得不泄漏精液而产生之长时间高潮之大乐),或为见谛知足之魔(或为证得如是大乐见地而生满足、令其不思精进日日串修双身法之“魔”),而出于此中其他不动大昏沉之关头者。

  此为内缘起,心气集摄于中脉之尖(心气集摄于中脉下端之龟头及子宫颈),为外相阿字之力。其对治之大行法即行四正断!若无如此之诀,则长时障碍证得地之德(若无此四种正断之口诀,则将长期障碍修证密宗诸地之功德)。又:其内义乃为第四灌顶之性相(此四正断之内义乃是与上师首次合修双身法而受第四灌顶之性相)。……颂云“四正断”,谓:以喜等十二具莲女之精勤脉(以初喜至第四喜之方满二十岁具备条件之女人达至性高潮时之中脉下端——子宫口),正断能断分别。如彼,以缓行等理意(详如第八章及第九章所说之高潮时缓缓而行之道理及密意)、行断分别(而作一心受乐时不观有乐无乐、不观男女、不起语文妄想思维等行,名为断分别性);以身语意金刚跏趺(如第九章所说以坐姿交合而起身语意诸行,另生大乐乃至不能忍而致鼻息暂断之际)、断分别(于如是诸行中念不生而受其至乐,断除语言妄想之分别);以明点抑气(于高潮时以明点之力而抑制下行气,以免射精而失去长久受乐之境界)、断分别(于性高潮中不求射精之觉受而断“不射精之乐与射精之乐”所生差别之分别)。……颂云“喜等十二具莲女”,谓:以本尊天众所授记之具莲女,具破立八法:非不喜、能令修喜者(具莲女者:生性非为不喜爱淫乐之喜,而且需是能令密宗行者与之合修淫乐之喜者),非不具相、具妙相(非不具美丽之相,而且具有合修双身法所须之胜相),非无净信、极有净信且贪大(非于双身法不具清净信仰者,并且是有极大信心而且对淫乐之贪求心极大者),非无加持、仅见即能生乐为加持(非对密宗行者不具加持力,而且是才见之时便能令密宗行者生起淫乐觉受者)。……颂中之“具莲”,谓:具莲女之种性,其手与足与遭纹者。颂中之“十二”者,谓:十有二者,即双十年华、贪欲极炽盛之女。……颂云“探脉”,谓:以姜、雄黄、丝帛等配制以探脉,…〔原注:实修法略之〕……。〔原注:因涉实修太过,故略去主要药物及实修方法,修士宜向上师求之。平实注:实修法及药物等,今已具列于《狂密与真密》第二、三辑中,请详第二、三辑中所说即知。具莲女之意,亦已举示于第二辑中,迳阅可解,此勿重述。然十二具莲女者,本颂中实谓十二位具莲女也,今者为于中国礼教地区能被接受,而言为具有二个十岁之女人,与本颂之原意相违。〕(61-508-513)

  如是所言四念住与四正断,皆是密宗行者于双身合修之过程中,所应注意与安住之法门,绝非佛所说之四念住与四正断,本非佛法,云何密宗上师可向学人诳言彼等昕说、所传、所修、所证者是佛教之法耶F.如是破坏佛教正法之严重行为,而显教诸大道场之各大法师、大居士竟容忍包庇之,何其怪哉!

  (全书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四辑,正智出版社。)

  ※若欲详知西藏密宗之底细者,请迳行请阅《狂密与真密》第一辑至第四辑,即可彻底了解藏密之本质乃外道性力派假借佛教之名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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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书目—由《狂密与真密》中之书目摘出

  本书举证文词之出处示意:

  例一:(230-3)为第230册之第三页。

  例二:(62-55-9)为第62册之55页第九行。

  例三:(1-24-B)为第一册之24页B面。

  编号说明:依取得之先后顺序加以编号。

  四、密勒日巴全集(共三册,张澄基译,慧炬出版社1980.6初版)

  六、阿底峡与菩提道灯释(陈玉蛟著,东初出版社1991.4再版)

  二一、密宗道次第广论(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妙吉祥出版社1986.6.20精装版)

  三二、曲肱斋全集(一)(陈健民著,徐芹庭编,普贤王如来佛教会1991.7.10.出版精装本)

  三四、曲肱斋全集(三)〈陈健民著,徐芹庭编,普贤王如来佛教会1991.7.10.出版精装本)

  四六、甚深内义(让蒋多杰著,陈健民译,林钰堂等人1998.2.1.印行)

  六一、道果─金刚句偈注(毕瓦巴著,萨迦班智达讲释,法护译,大藏文化出版社1992.5.初版)

  七二、大乐光明─金刚乘之大手印(格桑嘉措著,崔忠镇译,文殊出版社1988.8.再版)

  一一九、藏密修法密典《卷一》(吕铁钢编,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1.初版)

  一八一、修心七要(谢思仁编译,众生出版社1998.5.15.初版三刷)

  注:宗喀巴所著之《密宗道次第广论》一书,据报台湾“新文丰出版社”已有精装本出版,但不知页次编排是否与“妙吉祥”印行之编版相同,读者若有兴趣,可迳向新文丰出版社购阅(台北市双园街96号 02-23060757,23088624)。

  成佛之道网站(http://www.a202.idv.tw/),亦已将彼书全文登载之,读者可随时上网浏览及下载。

  〈总计二六二册,篇幅所限,不及备载。欲知书目全部内容者,请迳阅《狂密与真密》一书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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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正觉同修会开始弘法以来,各大道场口头上的抵制说法是:“萧平实弘扬的法义很奇怪,与各大道场都不一样。”暗示说正觉同修会的法义有问题,因为他们不敢公然毁谤正觉的法义是外道法──恐怕承担谤法的大因果,心中又很想抵制正觉。然而正觉弘法将近二十年来,经过三次严重的法义质疑、检验,也经过各大道场十余年来私下不断的寻找法义过失而不可得。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义,既已证明是依照三乘菩提诸经所说的法义而实证、弘扬,各大道场都找不出本会的修证及所弘扬的法义与经教不符之处,又都已承认自己的法义与正觉同修会不同,这已证明他们的“修、证”都是不符经教的,才会与正觉的法义不同。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菩提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普贤菩萨十大愿: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三者广修供养。四者忏悔业障。五者随喜功德。六者请转法轮。七者请佛住世。八者常随佛学。九者恒顺众生。十者普皆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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