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如来藏网:倡导正知正见正修正行的学佛门户网站

热搜: 涅槃  三乘菩提  悟道  菩提  公案  十信

当前位置:如来藏网>电子报>正觉电子报>第020期>

正觉电子报第20期 识蕴真义(连载十一).......... 平实居士(2)

[第020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1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又如《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三》曾叙述原始佛教说一切有部之识蕴理论云:【已说四蕴自性处界。第五识蕴自性处界,今当显示。颂曰:识谓各了别,此即名意处,及七界应知,六识转为意。……就所依根,别分为六,应知即此所说识蕴;于处门中立为意处,于界门中立为七界。】
语译如下:【已经说过色受想行四蕴,以及四蕴的自性、所属的处相、所属的界相。第五门中的识蕴的自性、处、界,如今也应当显示给大众知道。颂曰:“识的意思就是各自了别自己所应了别的色尘、声尘……乃至法尘,这六种识的了别自性合起来,就说是意根一处所摄;而这六识分为七界的道理也应当要知道,也就是六识合并时转说是意根。”……意界的六识从各自的所依根上来说,另外分开建立为六个识,应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识蕴;如果是从十二处门来看的话,就建立这六识为十二处中的意处;如果是从十八界门来看的话,就建立为眼识界、耳识界……乃至意识界、意根界。】
所以,从一般尚未证得声闻果的二乘菩提行者,以及已证果的部分较愚钝的声闻圣者来说,意根就是识蕴六识,意根就是前六识的总说:合六识心王并为一心时,前六识即总名为意根或意处。所以,在二乘人说来,意根就是识蕴,识蕴就是前六识,以六识并为一个意根而说识蕴即是意处。印顺法师即依小乘法这个道理,而说识只有六个,并无意根末那识,亦无第八阿赖耶识;因此而主张第七与第八识都是方便施设,并没有第七、八识可知、可证,所以就公然的在书中否定如来藏阿赖耶识,说阿赖耶识只是依据这个道理而从意识心中再细分之后才建立的唯名无实法,不是真的有阿赖耶识心体存在。一分欧美日本的佛教研究者,也是误解了小乘法、依小乘法如此主张,所以他们都读不懂四阿含诸经中 佛所隐说的第七、八识的密意。这些二乘论师所造的论中就是说:二乘人所说的识蕴只有六识,并不包括第七识意根。因为从二乘法的立场来说,第七识意根只是前六识的综合名称罢了!由因此故,古天竺的安慧和月称、寂天、阿底峡,西藏的宗喀巴、克主杰、历代达赖喇嘛,现代的印顺法师、昭慧、传道、性广、星云、证严……等人,便因为读不懂四阿含中隐说七、八识的密意,所以就都否定七、八识,说七、八识是方便说,妄说是部派佛教发展以后才从第六识细分而有者,说第八阿赖耶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此而成就谤菩萨藏、谤四阿含的最大恶业。
但是在大乘法中,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在《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五中,亦有类似的方便开示:【即三种受,是名受蕴。所言想者,即六想身,是名想蕴。所言行者,即六思身等,是名行蕴。所言识者,即六识身等,是名识蕴。】 语译如下:【这个苦、乐、舍三种受,就名为受蕴。所说的想蕴,就是以眼的想(想即是了知性)……乃至意识等六种想,“以能了知的想为身”的六种想身,名为想蕴。所说行蕴,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思,名为行蕴。所说识蕴者,就是六识本身而不带心所法等,即是识蕴。】
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于卷二十七又如是云:【云何识蕴?谓心、意、识。复有六识身,则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总名识蕴。前受想行蕴及此识蕴,皆有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等差别,如前广说。是名为蕴。】 语译如下:【如何是识蕴呢?也就是说:过去意识名心、未来意识名意、现在意识名识。另外还有六识身的说法,那就是眼识、耳鼻舌身意识,这六识合起来说为识蕴。前面所说的受想行蕴以及此处所说的识蕴,都有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等等差别,犹如前面所广说的那样。这就是我所说的识蕴。】
由上所举教证,都可以证实一个事实:识蕴一法,通常是指前六识的总说,很少会说到第七识意根的,因为第七识意根是识蕴的所依根。既是识蕴的所依根,把它归类在识蕴中,便产生不同类而归在同一类中的矛盾现象;也会产生将所依归类在能依里面而成为能依的识蕴与所依的意根相同的违教、悖理现象,所以意根末那识是不应该归类在识蕴中的。所依的意根尚且不应归类在能依的识蕴中,更何况阿赖耶识不但是意根的主识(阿赖耶识是出生意根的根本识),也是出生识蕴等六识的主识,怎可归类在所生的识蕴中?今者杨荣灿先生将所依而能生的主识阿赖耶,归类在所生而能依的识蕴中,岂不是更为颠倒的说法?
只有在一个情况下,才会将意根归类在识蕴中,那就是方便说的时候。为何需要方便说?这是为了让众生了解:意根也是可以灭除的,灭了意根才能出三界生死;如果处处作主(恒审思量)的意根自己不肯灭除,就不可能实证无我,就不可能实断我执,就不可能出离分段生死;为了利乐众生出离生死之缘故,而方便将意根归类在识蕴中。但这只是在二乘菩提中的出离观里面的方便说,而不是大乘菩提中的安隐观里面的究竟说。所以说:于四阿含诸经中,都是以三个原则作为判定识蕴的标准,那就是:一、依于“根、尘、触”三法所生的识, 二、依于“能分别六尘”的识别六尘自性, 三、依于每天“常生常断”的识性;以此三个原则而说识蕴为眼等六识,所以识蕴的内涵不出六识身,而以六识作为识蕴,如此才是二乘菩提中的正说,也正是大乘菩提中的正说。
菩萨或阿罗汉假使有时将七识作为识蕴而说者,乃是依“处门”及“界门”而方便说故。这意思是说:若依“十二处”或“十八界”而说可灭法之识时,则意根亦可摄在识蕴中故,小乘解脱道之法中每以意根一处而总说六识身故。如是方便而说之目的,只是为了让学人了知意根之虚妄性,将意根处处作主之恒审思量性函盖在意识心中,以此而教导众生求灭意根之俱生我见,因此而可灭除我执,取证解脱果,出离三界生死,是故方便将意根归类于识蕴中。因为:想出离三界生死、入无余涅槃的话,都必须灭尽十二处法及十八界法故,四阿含诸经都如是说故。为此缘故,将意根方便摄在识蕴中。有何根据而作是说?有二乘圣人五百大阿罗汉所共造之论典为证: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七十一云:【以所作故建立眼识界乃至意识界;以能作故建立眼界乃至意界。以蕴差别故建立十八界,谓色蕴差别建立十界、一界少分,识蕴差别建立七心界。】这就是说:从六识都是所作、所生之法的缘故,建立眼识界乃至意识界等六识为识蕴;又因为想要使识蕴兼含能作的体性的缘故,而建立意根为识蕴所摄,而说识蕴有七识;又因为五蕴的不同体性差别的划分故建立十八界法,而说色蕴差别时即建立色蕴含摄十八界法中之十界全部及一界中之少分。再依十八界法而说者,则方便说识蕴有七,十八界法中之意根亦属心识故,非是色法故,亦是十八界法所摄故。是故此处论文中说“以所作故建立眼识界乃至意识界”,意谓识蕴乃是所生法,即如上所说之“根、尘、触”三法所作而生者,故名为识;合此所作而生之六识即名识蕴。
若以能造作诸分别事而言,则方便归类意根为识蕴所摄,谓意根恒审思量故能于六尘法中时时处处作主,掌控六识诸种分别事相故,意根取六识心性为己所用而似一心故。由是可知,意根归类于识蕴中者,非是正说,乃是为令众生易于理解五蕴十八界而作之方便说;意根能主控六识之种种分别作为己性故,意根之思量作主性非是六识分别性所摄故。是故,识蕴当依四阿含诸经所建立“以六识界为识蕴”者方是正说,其余皆是方便说,摄属为人悉檀。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二十五又云:【彼二界、一处,一蕴摄者,谓意界、意识界、意处,识蕴摄。】亦如《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七十三云:【若说六识身及意处,则显识蕴。】《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五十一又云:【识是识蕴七心界,意处摄。】意谓识蕴虽说有七识,但是识蕴七识却是意处所摄一法,谓意根即是六识心之总说,是故识蕴仍是六识心,非是七识心,故以意根一法代表识蕴而含摄识蕴,非以识蕴或意识可以含摄意根,是故意根含摄识蕴、识蕴不能含摄意根。如是,意根尚且不可含摄在识蕴中,而由意根代表识蕴;更何况出生识蕴、出生意根之阿赖耶识,如何可以归类在识蕴中?此理不通也!
二乘菩提中如是说,大乘论中亦有如是方便说者,譬如《梵网经古迹记》卷上有云:【于我所法者即所遍计十八界也。此文可言我法、所法,谓七心界名为我法,多计识蕴以为我故。】亦如《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章》卷二云:【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分;识蕴,即七识界。】
此谓十八界之建立者,乃是将十八界分别建立于五蕴法中,令众生能知蕴与界间之关系,因此易断我见,由是故说:色蕴就是十八界中的十界;所谓眼等五根界、色声香味触等五尘界,都是吾人之色蕴所摄。受想行等三蕴,乃是心所法,不摄在根、尘、识中,然亦属于吾人整体法界中之一分,摄归心所法。而识蕴则是指前七识法界,可见亦是依界(依功能差别)之建立而说识蕴含摄七识也。十八界法中之五根与五尘分属吾人之色蕴,亦是十二处所摄之十处;法尘摄属法界中之一分,六识摄属识蕴,如是,则意根无所归,则五蕴将唯有十七界法,所摄不尽十八界,是故因意根亦是心故,乃依其界性而方便归类于识蕴中,令五蕴之法相具足十八界法;若究其实,意根非是“根、尘、触”三法之所生法,故若摄在识蕴中,绝非“根尘触”三法所生法之正说,亦非是能真实分别六尘之正说,意根本是识蕴之所依根故,与识蕴和合同时同处运行而作为故,于法尘之了别性极为低劣故。然因意根于五蕴法中无可归类,故从“心”性之界性,方便归类于识蕴中,乃是方便说而非实义说。
是故,意根摄在识蕴中,本是依“界性”而方便说,非是正说也,意根非如识蕴是常生常灭之所生法故,唯有入涅槃时方灭故,亦是识蕴之所依根故,识蕴需依意根为缘方能现起故,意根之“识别性”极劣、极劣,不像是识故(识谓了别)。如是,意根归类于识蕴中者,本是方便说,已非正说;更何况出生识蕴俱有依之意根之阿赖耶识,更何况出生识蕴六识之阿赖耶识,焉可归类于祂自己所生之识蕴中?故说安慧师徒妄将阿赖耶识归类在识蕴中,诚有大过,尚且通不过世间逻辑之检验,尚且无法通过小乘法诸论之考验,何况能通过大乘法一切种智之检验?如今杨荣灿先生,引据安慧之邪论而更进一步诽谤阿赖耶识是生灭法者,则有增上过,亦将因此更增安慧师徒之谤法大过恶业,令安慧师徒之地狱业转更增长,地狱寿命亦更增长。
亦如《瑜伽师地论》卷第五十四圣 弥勒菩萨云:【识蕴摄一蕴全,七界全,一处全。】意谓识蕴若以七识而言时,则识蕴一名已含摄五蕴中之识蕴全部,亦含摄十八界中之七识界全部,亦摄十二处中之意根一处全部。仍是以蕴、界、处等三法之归类而说者,可见都是方便含摄之说也,与原始佛法中四阿含诸经中 佛说“根尘触三法所生而名识蕴”之意有违,是故意根归类于识蕴中者,仍不可作为正说也,乃是方便说也。
《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第二》,安慧自己亦云:【……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此处论文中安慧之意为:受想行蕴即是心所法,摄属整体法界中之一分。识蕴即是十八界中之七识界,即是眼等六识界及意根一界,是故安慧在此论中所说的识蕴中,亦不含摄阿赖耶识也!何故不含摄耶?其故有二:一者,依安慧之所学所说者,乃是以声闻法来解释大乘法,是故仍以六识为体,说六识总名为意处、意根,不承认有第七识、第八识;其意处即是前六识全体合并而说,将前六识总说为意处、意根,故不承认有第七识,所以安慧主张“六识摄属意处,意根即是前六识、即是识蕴”。 二者,依大乘诸经诸论之说法,都说识蕴为六识,但又别说实有第七识,安慧既依大乘诸菩萨所造论著为据,即不得违于诸菩萨论也,是故安慧有时亦说识蕴为六识及六识综合之意处,但是却将意处解释为前六识之综合,表面似与菩萨论同样都有第七识,但第七识仍是前六识,所以安慧之意思仍是只有前六识而无第七识存在。
但是安慧法师之论,有时自相违背,故于同论卷二曾云:【云何建立识蕴?谓心、意、识差别。心者,谓蕴、界、处习气所熏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亦名异熟识,亦名阿陀那识,以能积集诸习气故。习气者,谓由现行蕴等令彼种子皆得增益。一切种子识者,谓能生蕴等诸法种子所积集故。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诸法种子故,又诸有情取为我故。异熟识者,先业所生故。阿陀那识者,谓能数数令生相续,持诸根等令不坏故。又言心者,谓能积集一切法习气故。】
安慧在此处论文中虽说有第八识,实是依大乘经、论而不得不说有,但安慧心中仍不肯承认确有第八识,私心认为第七、八识皆是从第六识中分出而方便说者,是故随后即将识蕴定义云:【受想行蕴即法界一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故安慧于同论中如是云:【色谓色蕴:十色界、十色处及法界法处所摄诸色。“心”谓识蕴:七识界及意处。心所有法,谓受蕴、想蕴、相应行蕴及“法界、法处”一分。】明言指称“心”者唯有七识,并无八识,而第七识意根仍是六识心,谓意根、意处乃是六识之总说,是故他在此段论文中明说:所谓心者,即是识蕴,也就是意处所摄之六识,依十八界法总说为七识界或者意处一处。所以安慧之本质,其实是以小乘法之六识心为主体,来解说、冒充大乘法义者。是故安慧依其邪见而认定阿赖耶识摄在识蕴中,亦是事所必然者。
本文标签: 本文关键字:正觉,电子报,20期,识蕴,真义,连载,十一,.......
推荐文章
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Copyright © 2015-2018 如来藏 www.rulaizan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0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