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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第八章 安慧妄言识无见分相分(6)

[识蕴真义]  发表时间: 2015-04-15 23:20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若以意识一心而言,这意思是说:意识觉知心是有能缘相与所缘相的,而且祂的能缘与所缘,并不只是能缘的意识自己与所缘的外境六尘而已。而且意识的能缘也只是似有能缘,所缘也只是似有所缘。分述如下:意识云何只是似有能缘?似有所缘?因为意识的能缘诸法的功能,只是暂时而有,终必归灭,无常不住;如是能缘并非常住不坏之真实法性,故说为似有能缘。意识心的似有所缘,是说意识心所缘的六尘相分,都只是自己的第八识所变现的内相分,而这种相分也只是第八识依于外境所变现的,也是变异不住的生灭法,不是常住不坏、不变异的法性;意识心所缘的六尘,更不是外境的六尘相分,所以意识觉知心所缘的相分诸尘,就说为似有所缘,以非常住法性的缘故,以六尘相分亦是第八识上所变现的缘故,所以说为似有所缘。
意识觉知心的能缘相与所缘相,为何说不是只有能缘的意识自己与所缘的六尘相分呢?因为意识心现行的时候,也有心行过程的法相,这个心行过程的法相,也是相分,正是意识的相分;若无这个相分,意识的现行,就不可能被吾人所观察到、所能认知,就不可能会有由自己了知自己确实存在的相分了;所以,意识觉知心的行为过程,就是意识觉知心的相分。意识觉知心住于自己所住的境界中,所以能了知种种法,这就是意识觉知心的自证分,所以意识能了知祂所住的种种境界,因为有自证分的缘故。但是意识也能了知第八识所现起的六尘相分,祂还有能返观自己的能力,不似其余七识不能返观自己;这种返观自己的能力,就名为证自证分。但是这种证自证分,还是须以见分为基础,才可以有证自证分;也就是说,意识能了别六尘,所以祂有见分;祂所了别的六尘,就称为相分;祂能了别及证实自己正在六尘中运作,这就是自证分;而祂也能了别自己是否存在,也能返观自己的所为正确或错误,这种返观而了别的能力,就称为证自证分。所以意识觉知心具足四分。
正因为有这四分,具足了这四分,所以常常有佛门中的修行人,将意识觉知心的行相,也就是将意识心的见分的心行相分,认作虚妄法;然后再将觉知心能返缘自己,将觉知心能返观的证自证分──能返观自己而一念不生如如不动之心──建立为常住不坏的真心:名之为真如、如来藏、法身……等名。但其实这都不是真正的证悟真心如来藏,只是误认意识心的证自证分作为常住真心,只是落在意识心的变相中罢了!所以说,在一切种智上面来说,就不是像初悟般若总相智、别相智时所简单说明的:六尘是相分,意识觉知心是见分了。所以在证悟者进入一切种智的发起后得无分别智的修习过程中,善知识会进一步的开示:诸识各有四分。
但是这个道理,若只是在六识心上面来解说的话,未悟的人就可以了解其中的道理:六识心王都是见分,所见的六尘都是相分。若是进一步说到前六识的四分、第七识的四分、第八识的四分时,未悟的人就不可能理解的了;即使是三明六通的大阿罗汉,当他回心而入大乘法中,在还没有证得第七、八识的时候,他们还是绝无能力真正听懂这种深妙法的,只能似懂非懂罢了!所以从诸地菩萨所修证的一切种智上来说:诸识各有四分。绝非古天竺安慧法师所说的都无见分与相分。
由此可以证实,古天竺的安慧论师,其实并未证悟般若,只是和古时的月称论师、寂天、阿底峡、宗喀巴一般,只是和现在的印顺法师…等人一般,依研究经论的所得而造论,以求世名、以求世人的恭敬;并不是依著证悟后进修所得的般若总相智而造论,更没有一切种智的智慧;从他的论著中,也可看出他连二乘菩提的见道功德,都还没有亲证。这样的凡夫,竟然大胆造出《大乘广五蕴论》,想要像大乘菩萨一样的为人解说一切种智的内涵,想要与证悟的圣僧相提并论、以争世名,真可说是大胆自抬身价的凡夫执著者,所以他所造出的论著,就成为破坏佛教正法极为严重的邪论了;这种愚行,殊不可取!今世后世佛门中的所有法师与居士们,绝对不可为了求名而希望以著作等身之表相受人奉侍,而盲目崇拜之、盲目效法之!否则,求得一世英名之后,纵使当世没有大菩萨出面诃责破斥之,却仍然免不掉堕落地狱而轮转于三恶道中,求出无期,常受苦痛及无量世的愚痴果报,何其愚痴?
《成唯识论》复辨正云:【彼相应法,应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见分;若心、心所无所缘相,应不能缘自所缘境,或应一一能缘一切;自境如余,余如自故。[0010a22]】
《唯识述记》解云:【述曰:一如于心;今此正义不同安慧及小乘中正量部等无所缘相得名为缘,不同萨婆多等许有行相,但取心外所缘,无心、心所自能缘故。[0317c11]】
基大师又注解云:【述曰:自下第二正破安慧、正量部等。 量言:“如缘青时,若心、心所上无所缘相貌,应不能缘当正起时自心所缘之境。”此立宗也;许无所缘相故,因也;如余所不缘境,喻也,或如余人境。 又量:“我余时缘声等心,亦应缘今色。”许无所缘相故,如今缘自青等之心,余人亦尔。[0317c18]】
又注解云:【述曰:谓除所缘色外诸余法,亦应为此缘色心缘;无所缘相故,如现自所缘色。他人亦尔。[0317c26]】
又注解云:【述曰:或自境如余境亦不缘,或余境如自境亦应缘。即此二喻,各通前量。 或论中二量次第配之,初属上,后属下。此义意言:缘此自境时,心上必有带境之相;如镜面上似面相生,方名所缘,不尔便有如前说过。除正量等外,所余部共大乘同。 而真如无似境之相,如下所缘缘中自会。[0317c29]】
《述记》上来诸多注解中所说之正量部师,即是安慧法师所传下来的一派师徒也。由此等论文与《述记》中之所说者,可以证实诸识皆有见分与相分,并非安慧师徒所说的诸识没有见分与相分。若无见分,诸识即不得名之为识,不能了别六尘万法故,“识”之意义即是了别故。如是至浅之理,安慧师徒等人尚且错会,则其所造《大乘广五蕴论》之言,思亦可知矣!粗浅之理尚且不知,深妙之一切种智妙义,何有能力知之?有智之人阅彼所说已,何堪信之?乃竟今有愚人如杨、蔡、莲等人者,更取安慧凡夫之邪论以为依据,用来否定阿赖耶识,随顺于安慧论中之邪见,将出生识蕴之阿赖耶识,转而归类在阿赖耶识自己所生之识蕴中;如是邪谬知见,《成唯识论》及《唯识述记》中,圣玄奘菩萨及 窥基菩萨都已明文破斥之,而彼等诸人竟不能知;乃至平实往昔以四年余之时间而宣讲《成唯识论》时,早已宣示识有四分之理,彼等皆曾亲闻,不意今时竟然遗忘殆尽,不能忆此,念心所悉无成就,今时竟又取受安慧凡夫之邪论,用来否定阿赖耶、异熟、无垢识正法,岂非颠倒?竟然有人其愚至此,平实夫复何言?今时辛苦造作此书者,意欲彼等二十年中往复现观,然后知所亲证、知所当为,而免严重谤法之地狱罪,而免长劫往复轮转长堕三涂、求出不得。
又圣 玄奘菩萨于《成唯识论》中开示云:【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0040c14]】 语译如下:《《第三、所缘缘,是说:如果有一个法是带己相的心,或者是相应于这个心的所虑与所托的法,这就是亲与疏所缘缘。》》
基大师于《唯识述记》注解云:【述曰:此中有三,一、释出体义,二、辨差别,三、八识分别。此出所缘缘体相。  谓若有法者,谓非遍计所执。此中有二师释,初或通缘假,次或唯缘实;前师即眼识缘长等,后师即不缘,故此但总言有法,不别定其假实体法。此则明非所执,所执无体,不能发生能缘之识,故非是缘;缘者必是依他无为,可有力用,发能缘识,名为缘故。即简经部眼识缘和合色体,是假法,识虽似彼有所缘义,而非是缘,以无体故。今此必是有体方缘。 是带己相者,带有二义;若古西方师释:“己者境体,带者是心似彼境相义”,即能缘之心有似所缘之相名带。 相者相状,小乘是行相,能缘体摄;大乘是相分所摄,以前第二卷中解,谓能缘心等带此色等己之相也;以此理故,正量部师般若趜多造《谤大乘论》(按:即是《破大乘论》),遂破此云:“无分别智不似真如相起,应非所缘缘。”我之大师(此指天竺诸大论师所尊称之第一义天:圣玄奘菩萨),戒日大王为设十八日无遮会时,造《制恶见论》,遂破彼云:“汝不解我义。带者是挟带义,相者体相,非相状义。”谓正智等生时,挟带真如之体相起,与真如不一、不异,非相、非非相。若挟带彼所缘之己,以为境相者,是所缘故。若相言体,即有同时心、心所之体相;心挟带而有,虽有所托,然非所虑故,非所缘缘故。(故陈那之《观所缘缘论》所说并非全部皆为正解,其中仍有许多错说之处)相者相分义,或体相义;真如亦名为相,无相之相,所以经言“皆同一相,所谓无相。” 前句是缘,此句是所缘。缘生于谁?谁带己相?谓心。 或此相应法,是所缘缘果,非与色、不相应为所缘故。三十八说唯望心、心所为所缘故。 若尔,古师、大师二释,(似乎)皆有妨难。谓能为缘,生能照法;能照法体若带己相,说此名彼所缘缘者,即镜水等所照外质,亦能为缘生镜中影,镜中影即是带己之相。镜等外质,应是镜等所缘缘。为解此疑故,次说言所虑、所托,所虑即前所缘义,所托者即前缘义。(假)设此为彼所虑,非所托者,不名为缘,如和合假等;设为彼所托,彼得生,亦须彼能虑于此,方是所缘。谓镜等不能虑,质非镜等所虑,故便非镜等所缘缘;不同心等虽无分别亦能虑故,虑者缘虑义。《佛地论》云:“若无见分,应非能缘。”此中意说,若是有体之法,是带己相之心,及心所法所虑、所托者,是所缘缘故。一切有为、无为,皆此缘摄。安慧等师既(然主张说)无见分,如何解所缘?[0500b19]】
语译如下:《《述曰:在这一段 玄奘大师的成唯识论的语句里面,有三种意思,一者解释及显出能缘所缘的心体的义理,二者辨正其中的差别,三者解说八识各自的分别所缘。这里先出示“所缘缘”的体性。 “谓若有法”这一句的意思,是说“不是遍计所执”。关于这一句话的意思总共有两位论师的不同解释,第一位论师所说的意思是“或者通缘于假法”,第二位的解释是“或者唯缘于实法”;前一位论师即是说“眼识不但能缘于青黄赤白等事实上存在的实有显色,也通于能缘长短方圆等等假有的形色”,后一位即是说“眼识唯缘青黄赤白等事实上存在的显色,而不缘于长短方圆等依于显色而假有的形色”,所以这里只是概略的、整体的总说“有这样的一个法”,而不另外定义其为假法或者是实体法。这个意思则是明白的显示“非所执”的意思,所执之法并无实体,不能显发或出生能缘之识,所以所执之法并非能缘之法;缘的意思是说,必定是依附在自己以外的世间缘起的五尘法而现起自己的体性的,而且也是无为性的,这样才可以有能力出生能缘的识,因为这个识被称为“缘”之故。这也就是简别经部师所说的“眼识所缘的和合而生的色法上的色尘体,其实是假有的法”,能缘的意识心体虽然似乎好像他们所说的有所缘的意思,然而却不是真正的“(疏)所缘缘”,因为他们所说的意识没有法界中的实体性故──因为他们说意识没有见分与相分的缘故。如今在这里所说的意识心体,必定是有见分与相分,才可说是有实体的法性──才是三界中确实存在的法性──才能缘于六尘,才算是具有能缘与所缘的法性。 关于成论中所说的“是带己相”这一句话,“带”这一个字有两种意义;若如古时西方论师所解释:“‘己’的意思是指境界中的自体,‘带’的意思是指心体自身所显示出来的行相,相似于彼境界相的意思”,也就是能缘六尘的心,有似乎不坏的所缘相的意识自己的行相,名之为带。‘相’的意思是指心行的相状,这个心行的相状,在小乘法中,他们说的就是意识心的行相,是能缘的心体所摄;在大乘法中,是属于意识心体的相分所摄,因为前面的第二卷中曾经有解释过,是说能缘的觉知心等带有此类色等诸法中的自己心体的行相;由于这个道理的缘故,所以正量部的法师般若趜多,就造了一部《破大乘论》。就在论中破斥这个真实的道理说:“无分别智并不是像真如的行相生起一般,应该不是所缘缘。”我所归命的大师 玄奘菩萨,在当年戒日大王为他所设的前后十八天的法义辨正的无遮大会时,在等待别人前来辨正法义的时间里,造作了《制恶见论》,所以就破斥般若趜多的邪论说:“你般若趜多不懂我所说的道理。‘带’字的意思是挟带的意思,相字的意思是指意识心体的自体相,而不是指意识心体有什么色相的意思。”这是说真正的世出世间智慧生起的时候,挟带著第八识的真如的体相同时生起,这个无分别智与真如法性是不一不异的,这个证得真如的无分别智并无色相,但也不能离于色相而有真如及无分别智可证,所以真如与无分别智都是“非非相”。如果心体挟带著被自己所缘的自己的五遍行、五别境等心所法的现行,作为所缘的境界相时,这就是相分,也是意识的亲所缘缘。如果依于‘相’这个字所说的就是意识觉知心体自身,那就表示是有同时存在的心体及心所法等法体之行相;这是由觉知心现起时所挟带而有的,虽然觉知心有其“内所托”的亲所缘缘,但这个内所托的亲所缘缘,并非是觉知心对外所虑的对象,而是对内所缘的法性,所以真如并不是觉知心的所缘缘,而是觉知心所虑的法。‘相’这个字是指相分的意思,或者是指体相的意思;真如也称为相分,是无色相之相,所以经中说“一切众生的真如相都是同一相,所谓无相。” 前句所说的是能缘,这句经文所说的真如却是被觉知心所缘的法。能缘的法性生于什么法体上呢?这个所缘缘所说的带己相的心又是谁呢?这也就是说觉知心自体啊! 或者说,这个能够相应的法性,是所缘缘的果,不是作为色法、不相应行法的所缘的缘故,而是心体自身的所缘的缘故。在根本论的卷三十八中说,单纯的相对于心与心所法,作为所缘缘的缘故。 如果是这样的话,古时的论师与我大师等两种解释,就似乎都会都有妨难了。这是说,觉知心及其心所法可以作为能缘的法,而出生了能够照了的法;能照了的法体如果是带己相的话,而说这就是所缘缘的话,那就应该镜子与水等反映出来的外境“有质境”的相分,也能作为缘而出生镜中的影子,就可以说镜中的影子就是带己之相的了;那就会成为:镜与水等所映照出来的外面的有质境,应是镜水等的所缘缘了。 玄奘大师为了解开读论者对此所出生的疑问故,所以接著就说出了“所虑与所托”的开示;所虑就是前面所说的不带己相的所缘缘的意思,所托就是指意识心的所依托的带己相的所缘缘的意思,要依心所法、要缘心所法,才能有所虑的外境相分故。假设此真如行相是觉知心的所虑而非所依托的话,就不能称为意识心体的所缘缘了,犹如和合假有的色相等法一样。假设彼真如行相为彼意识无分别智所依托的话,则应该说无分别智生起的时候,真如如同觉知心之有心所法一般,应当也能缘虑于此真如自己,这才可以说是真如亦是无分别智的所缘缘。这就是说,镜水等法(譬喻第八识心体)不能向内思虑,所映现的带质境亦非真如的所虑,所以就不是镜水等的所缘缘了;这就不同于觉知心及心所法等,虽然处于无分别位中时,也是能够向内缘虑故,‘虑’就是‘攀缘而思虑自己’的意思。《佛地论》说:“如果没有见分,那就应该不是能缘的心。”这句论的意思是说,如果是有实体的法,而不是施设的唯名无体的法,而且是带己相的心,以及心所法的所虑和所缘的法,那就是‘亲所缘缘’了。一切有为、无为的法,都是这个亲所缘缘所含摄。安慧、般若趜多等人既然主张说诸识都没有见分,那又如何能解释所缘缘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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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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