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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论中双身法的「法之实性」

[广论]  发表时间: 2015-05-03 22:10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宗喀巴以双身法之乐为法之实性,故不须七八识,如是说法散见于其着作中,多处可拾,且再举一例为证,宗喀巴于《密宗道次第广论》中云:【…如是遮左右风,趣入中脉坚固不动,命力功能由此圆满。此后应修执持,以「于中脉坚稳安住非命力之果」要由执持方成办故。若风入中脉,入已安住,次以随念勐瑜伽力,然勐力火、溶解诸界(案:溶解诸种子—精液),下降至金刚端(案:下降至龟头)不向外洩(案:不向外射精),成办俱生不变妙乐(案:由此下降而不洩之缘故,便能成办俱生而不变之第四喜妙乐)。…溶菩提心(案:溶化物质菩提心—精液)任持不洩而修不变妙乐。由第六支于初二支所修成色,自成欲天父母空色之身,随爱大印得不变乐(案:任持于龟头不洩而修淫乐之第四喜至乐),展转增上(案:每日八时而修,使其展转增上);最后永尽一切粗色蕴等,身成空色金刚之身(案:色身因如此观修而成为无肉质之空色法,名为金刚之身),心成不变妙乐(案:觉知心则成为第四喜至乐之不变妙乐心),一切时中住法实性,证得双运之身(案:一切时中皆如是住于「法」之「实性」中—住于受此第四喜之至乐体性中—名为证得空乐双运之身)。】(引自宗喀巴着,法尊法师译,《密宗道次第广论》,妙吉祥出版社,1986.6初版,页564。)
(节录自平实导师着《狂密与真密》第二辑,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2005.11,初版七刷,页356。)
本文标签: 本文关键字:广论,中双,身法,法之,实性,宗喀,身法,之乐,法之,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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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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