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环境里,因为不同原因,选择素食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我们佛教徒选择素食,是因为长养慈悲心的关系。
吃素对佛教徒来说,它不是一个强制的要求,而是因为修学佛法的缘故,逐渐发起的。我们刚修学佛法时,在佛教的立场,并没有要求每一位佛教徒都一定要先吃素。所以说,如果有人刚开始接受佛法,受三归依——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之后,并不需要马上吃素。乃至如果三归依后,又受了五戒——不杀人、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及不饮酒。受持了五戒之后,也不一定立刻要吃素。这个时候,他可以吃“三净肉”。它是佛教徒刚开始修学佛法时,可以食用的。
什么叫作三净肉?。这三种净肉叫作“见、闻、疑”。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看到某一个众生牠被杀,我们亲见了,那么,这个众生的肉,我们就不忍心去食用牠。因为我们见了牠之后,是跟牠结了缘。结果我们看到牠被杀,而没有起怜悯心,却吃牠的肉,那跟牠结的恶缘就深了。因此,所谓三净肉,第一个就是“见杀不吃”。
另外一个是“闻杀不吃”。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听闻到有众生被杀时,产生了哀嚎的声音,此时这个众生的肉,我们也不吃。为什么?因为我们听闻到牠的声音,我们内心生起了悲悯,所以不忍食其肉。所以,听闻到有众生被杀的声音,这样的肉我们就不再食用,这是第二种。
第三种净肉叫作疑。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心中有怀疑:“这个肉是不是为我专门而杀的呢?”有这个怀疑,或者确实是因为我们,这个众生才被杀,那这个肉我们就不吃。这可能跟我们的生活习惯有点不同。譬如:我们到某某亲友的家里去,这个亲人、亲友为了热忱的欢迎我们,可能看到我们就说:“唉呀!某某人来了,我今天杀一只鸡来请你,这个鸡多好多好多好。”像这种情况,若我们是受了三归五戒的,要委婉的跟我们的亲友道谢,然后来辞谢这样的好意。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要由于我们的出现,而让众生遭殃。那样的话,这个众生的生命,就是我们跟亲友的见面反而受到伤害。我们就成为因果的一个始作俑者。由此,对我们修学佛法是不利的。因为佛法所说的就是因果的关系。
综上所说,对于“见、闻、疑”三种净肉,我们是可以食用,也就是不见、不闻、不疑,即这个肉不是为了我们而杀害的,没有这样的怀疑,这样的三种净肉是可以食用的。
扩及到五种净肉。也就是说除了见、闻、疑这三种净肉之外,还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自死”。譬如:动物牠年纪大了,自然死亡,牠遗留下来的尸体,佛教徒可以吃,因为牠的死亡是自然的现象。佛教徒在初学佛的时候去食用,并没有违犯慈悲心。由此说这个也属于净肉。第五种净肉,叫作“鸟残”。也就是说,有一些鸟类牠是食腐的动物,看到动物的尸体会去啄食,啄食之后还剩下一些肉,这些肉佛教徒是可以去食用的。这种情况是说:这是鸟类吃剩的,佛教徒是可以去食用的,也是属于净肉的范围,比较广的净肉的范围。
这五种净肉或三种净肉,是属于佛教徒刚开始修学佛法时,可以食用的净肉的范围。
有一些肉就比较不适合了。譬如:一些肉类在鲜活的状况之下被烹煮,这是我们应该要避免的。比如蛤蛎或者活虾,通常都是用活体去烹煮的,我们刚开始修学佛法的时候,应该要避免。
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受菩萨戒时,就不应该再食肉。可是,食肉在戒律里面它是有开缘的,也就是说即使受了某一些戒,不管是三归、五戒或菩萨戒,如果某些特殊的缘由而必须要食肉的话,也是有开缘的情况。譬如:有人因为生病的原因,必须要食肉来滋补身体,而这是医生所开的中药处方,没有其他的替代性,这样的话是可以开缘的。也就是说,吃素是佛教所主张的,可是并不是不合理的一种生活,而是合理的生活。这种合理的生活,在保养我们人类的生命,让我们可以继续来修道的前提之下,是有所谓的开缘。由于开缘的关系,可以食用一些肉类,然后让我们身体恢复健康。可是恢复健康之后,就不再食用肉类。这样的话,事实上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是很少的。
有一些人,虽然号称是“佛教徒”,可是他们有一些很奇怪的说法,这是我们必须要来澄清的。譬如:他们也主张是佛教,可是他们吃肉,乃至在祭祀的时候,还祭祀了马肉、象肉、或是人肉等等。然后就说:“我们吃众生,那是因为众生的业报。我是法王,我是活佛,我是仁波切,我把牠吃了之后,这个众生就被我度了。”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呢?由于因果的关系。不是说“某某众生他过去吃了我,所以这一世我就要把牠吃回来”。如果我们所说的因果的道理是这样的话,所有的有情都互相吃来吃去,永远都不能解脱了!
真正的道理是:如果我们今天受了他人的伤害,这是因缘果报显现出来的结果,后来因缘回复成对我们有利。因为我们可能过去世受害,所以过去世我们是不利的,有人得利了。因缘转换之下,现在换我们得利了,有人是不利的。这个时候,我们对于过去的因缘,并不是加以报复,说“那我把牠吃了,就是度了牠”。如果吃了牠,也只是还那个因果而已,并没有度了牠,而且是两个众生相互的因缘持续不断。真正所谓“度了对方”是说,如果这一世我是人,牠是动物,我是有权利吃牠的。因为在法律里面我们是可以吃牠。可是,由于我们的悲心,赦免了牠,不再吃牠,不再吃一切的有情,这时候我们就饶益了一切有情。对于可以报复的事情,我们不再报复了,我们赦免了牠,这样子也是结束因果。
就好比有一个人他做错了一件事情,他来跟我们忏悔。这时,我们需要因为他过去伤害我们的事情,就把他揍一顿,然后把他踢一顿,报复回来,然后说叫作度了他。显然不是这样!而是因为他忏悔了,我们就原谅他,也不责备他,也不伤害他,反而以佛法的道理来度化他,这样才是结束一个因果,也是符合佛法解冤释结的道理,更符合佛法慈悯一切众生的道理。
所谓有些人说“我吃了某某动物,那个动物就被我度了”,事实上,这个说法是不符合佛教的道理的,也是不符合因果的道理的,而且更不符合解脱的道理。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