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皈正受(三皈五戒十善)(4)
如人入暗室,复蔽绝光明,虽有众色像,非明眼所见。
如是虽有人,内具诸明解,不闻于正法,善恶何能晓。
我闻解了法,多闻不造恶,多闻捨无义,多闻得涅槃。
善听增长闻,闻能增长慧,慧能修净义,得义能招乐。
聪慧得义已,证现法涅槃。净觉法相应,证的第一乐。
菩萨闻法已,正法善安住,为世大光明,行菩提妙行”。
此经前两颂说不听闻正法的过失,后三颂是说听闻正法的义利,其中第三颂总赞多闻的功能。
《华严经普贤行品》说:“不知三世事,亦寡法财宝,饱腹资欲心,人形畜无别”。前颂是说多闻的好处,由听闻正法,可以了知一切法,而知道断除恶因恶果捨弃无义有漏,证得寂静安稳的涅槃。后颂是说,不听闻正法的坏处,还三因果的事理也不会知道,心识中除了知世间的财宝之外,一点法宝也没有,这样的人,在享乐衣服饮食以外,什么高尚的意志都没有,等同于畜生;因为他只知道愚迷的生活,而不知善恶的三世因果和有漏无漏法的过失和功德。
又《华严经普贤行愿品》对于少学的过失说:
“少学或心高,易满如牛迹,如鼠手持物,自谓已能多;
智海广难量,不测及增谤。牛饮水成乳,蛇饮水成毒;
智学成菩提,愚学为生死。如是不了知,斯由少学过”。
由此论所说多闻的胜利,不闻与少学的过失,可以知道听闻正法的重要了。
5.1.2.2恭敬说法师
知道了闻正法的重要,其次就是实际地从善知识跟前去听受。但要使自己听闻正法能得殊胜的利益,对于说法师与所说的法和听法的心理,都应该发起恭敬心,正确的思想,和清净的心理,才能得到真实的听闻利益。这晨先说对于说法师的心念。
对于说法师,经中往往说应作医生想,极应恭敬,唯纯净心属耳听法,不起不正确的作意,在《瑜伽论菩萨地》四十四卷中说名为于说法师由五种处不作异意:
一、于坏戒不作异意,即于戒行有损坏的说法师,不应起这样的观念,他是坏戒者,不住律仪,我不应当从他听法。
二、于坏族不作异意,就是有些说法师,出生的族性不高贵,听法者不应心想:这说法师是卑贱姓家庭出身,我不应当从他听法。
三、于坏色不作异意,即说法师色相容貌不庄严,不应嫌其丑恶,而不从其听法。
四、于坏文不作异意,即说法师的文词不美妙,不应嫌其鄙欲,而不从其听法。
五、于坏美不作异意,即说法师的言语不好,不应嫌其粗陋,而不从其听法。
听法的人,若于说法师,用意寻求上述五过,则自然不愿从其听闻法义了。故听法者,应于已作病人想,于法作药物想,于说法师作医生想,但应恭敬,听受正法,不应于说法师追求过失,影响闻法善心,而退失胜慧利益。因为有的善知识的却相貌不庄严、文辞、言语不美妙,但是于甚深法要深得善解,如果因为执着表象则有可能失去亲近真善知识的机会,故学佛人不能执取在家出家相,不能执取表象而生轻慢,失去修学正法的机会。
5.1.2.3尊重正法
诸经中多说于法存药物想,为疗治烦恼业病,于正法药极应尊重。《瑜伽论》说,听闻正法时,于法师所说的正法,应作五种想念:
一、作宝想,我们从无始以来,在三界中生死流转,最缺的是善法财,佛法是能够于生死中求拔我们出离三界的宝物,百千万劫难遭遇,现在遇着了,任借他的力量,就可以超脱生死,证大菩提;故佛法是无上的至宝,今得听闻,应生极大的尊重心。
二、作眼想,我们在三界中轮转,得善趣果报的时候少,随诸恶趣的时候多,更不知解脱生死,这都是自己愚痴无智,于善法恶法,不知取捨,如盲人无眼,于正道险道,无能辨别,今得听闻正法,得到了辨别是非善恶的妙慧,如盲人眼开,应生无比的庆幸。
三、作明慧想,听闻正法,即已得广大慧眼,于一切所知境界,能如实不错地了知,如光明照了诸物,现在自己得着这正法光明,照彻事理,不再为所迷,应知恩怀感。
四、作大果胜功德想,正法是得涅槃大果的因性,是证得声闻独觉佛果三种菩提胜果的因性,听闻正法,就是已经得到菩提涅槃殊胜果法功德的因性,应生无上欢喜心。
五、作无罪大适悦想;所闻的正法,是证得菩提涅槃的因,现有自己虽然还未证得涅槃及三乘菩提,但是已得正法慧眼,能于诸法如实简择而修习止观,现世中可得远离欲界粗垢罪过的静虑大乐,因性已得,应生适悦的大乐想。
5.1.2.4闻法乐意
听闻正法时,对于说法师和所说正法,有清净正确的想念外,还必须澄清自己的心念,发起纯正的闻法、意乐;即应该以无杂染心,无散乱心,去听闻正法。如《瑜伽师地论》三十八卷《菩萨地力种姓品》说:“往法师所,无杂染心,无散心,听闻正法。云何菩萨无杂染心听闻正法?谓听法时,其心远离贡高杂染,其心远离轻慢杂染,其心远离怯弱杂染。由六种想,其心远离贡高杂染。由四种相,其心远离轻慢杂染。由一种相,其心远离怯弱杂染。谓所法时:应时而听,殷重而听,恭敬而听,不为损害,不为随顺,不求过失;由此六想,其心远离贡高杂染。又听法时,恭敬正法,恭敬说法补特伽罗,不轻正法,不轻说法补特伽罗;由此四相,其心远离轻慢杂染。又听法时,不自轻蔑;由此一相,其心远离怯弱杂染。菩萨如是无杂染心听闻正法。云何菩萨无散乱心听闻正法?谓由五相:一者,求悟解心听闻正法;二者,专一趣心听闻正法;三者,聆音属耳听闻正法;四者,扫涤其心听闻正法;五者,摄一切心听闻正法。菩萨如是求闻正法。菩萨何故求闻正法?谓诸菩萨求内明时,为正修行法随法行,为广开示利悟于他”。论文中所说的“不为损害”,即于说法师不作障碍违缘。“不为随顺”,就是于听闻的正法有未了解的意义,或有疑惑,不唯顺师说,必须以求其悟解的清净心而真诚请问。若自己于正法义不能悟解,或复怀疑,终不讥诮于师,是为“不求过失”。这些意义,如《瑜伽师地论》八十四卷摄异门广说应知。
5.1.3如理作意
亲近善士与听闻正法的目的,在以所闻法义引起如理作意。因为发动三业最初有力的心所是作意,故欲求三业清净,必须于所闻正法中所说的应修应断的善恶法义,与真实非真实的道理,依所闻法师引起如实不谬的作意,此即名为如理作意。有此作意,则知见自能清净,不起颠倒邪见,而引起如理的正行。如《法蕴足论》第一卷说:“云何名为如理作意?谓从善士,闻正法已,内自庆慰,欢喜踊跃。奇哉世尊!能说如是深妙正法。佛所说苦,实为真苦;佛所说集,实为真集;佛所说灭,实为真灭;佛所说道,实为真道。彼由如是内自庆慰,欢喜踊跃,引摄其心,随摄等摄作意发意,审正观察深妙自义。如是名为如理作意”。
这如理作意总有两种,即不增益非真实的有的作意和亦不损减诸真实行有的作意。
常、乐、净、我四种妄执,非所知事上真实所有,是愚夫于所知事上不如实知所引起的增益倒执,故是非理作意。如里作意,是如其所闻正法理而了知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身器不净,人法无我。于所知事不起四种非真实有的颠倒见,故是如理作意。持戒生天,布施招感大福财,乃至修无漏行可证阿罗汉等,皆真实事,邪见的人,毁谤无有,这是损减真实有的非理作意。听闻正法的人,于布施持戒等有果报的真实事,如正法理思惟信受,不损减为无,是名如理作意。
如上所说两种如理所引,是名如理作意。学佛的人,应依教奉行。
5.1.4法随法行
皈依三宝者的第四种正行是“法随法行”。法是指所证的涅槃,在一切法中,涅槃最胜,故得名法。随法即四圣谛里的道谛,它是能证涅槃的方法,随顺于涅槃,故名随法。行是学佛人的自心中受持此法,为求涅槃精进精进修行圣道,是名为法随法行。
又如理作意所引出离远离所生的诸胜善法,皆名为法,于此善法修习坚住。无间精进,随法义行故,如是名为法随法行。(见《集异门论》卷六)
又世尊《摄大乘论释》说:“如教行故,名法随法行。即一切学处名法,随顺学法修行,是为法随法行。”
此如教法,略有五种:即身业、语业、意业三业如教奉行,无倒随转;于所闻之正法正确思维,于听闻的正法如法修行,合为五种。
5.2 第二种四正行
皈依三宝的佛弟子,除了学习前面所说的四种正行之外,还有四种正行。如《瑜伽师地论》六十四卷说:“当知复有四种正行:一:诸根不掉,二、受学学处,三、悲愍有情,四、应时时无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这里分别略说如下:
5.2.1诸根不掉
诸根不掉,就是根律仪。根是眼等六根,掉是掉举,不让诸根在色等境相上掉动,是为诸根不掉。六根如门,为出生六识了别一切境界的增上依托处,要想使内心不生烦恼或少烦恼,就必须从密护根门作起,故修行用功最初的下手处,应该修行根律仪。根律仪修法的简单说明,如《瑜伽师地论》二十一卷《声闻地》说:“云何根律仪?谓即依此尸律仪,守护正念,修常委念。以念防心,行平等位。眼见色已,而不取相,不取随好。恐依是处,由不修习眼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贪爱恶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仪行,防护眼根,依于眼根,修律仪行。如是行者,耳闻声已,鼻齅香已,舌尝味已,身觉触已,意了法已;而不取相,不取随好。恐依是处,由不修习意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漏泄,所有贪爱恶不善法;故即于彼,修律仪行,防护意根。依于意根,修律仪行。是名根律仪”。
“尸罗”即戒,义译清凉。“律仪”就是轨则。“守护正念”即于闻思修所得念,正勤修习,不息加行,于时时中善能防守,是名防守正念。“常委念”就是恒常委细的修习正念。行平等位,即住于善捨心位,戒无记捨心位。“不取相”,即于色等境界中不执取其相。“不取随好”,即于色等境上不取其随附于境上的可爱等相。即由眼根色境为缘生起眼识,眼识无间生起分别意识,由此分别意识,于眼所缘色中,执取其相已,更取可爱不可爱等的随逐相,于可爱的种种色境相,生起染着,于不可爱的种种色境,生起憎恚,由此生起种种烦恼亚行。修行的人依戒律仪,时时以正念防心,令根于色境远离,虽见亦不执取其相。于色境界正现前时,不取随好,分别意识于可爱色等将生染着,于不可爱色等将生憎恚。即以正念增上力,能防护此非理分别的烦恼相应意识,令其不生所有烦恼,令住于平等舍位,是为防护眼根,于眼根修律仪行。如是乃至意根法尘为缘,生起意识,即此意识有与非理分别俱行能起烦恼,由此意识于可爱的色法将生染著,别将生烦恼的意识,令其不生所有烦恼,令住于平等舍位,如是名为正念防护意根,于意根修律仪行。
修根律仪行,略有五种差别相:
一、能防护,即防守正念,及所修习常委正念,能防护诸根,令不掉动。
二、所防护,即眼、耳、鼻、舌、身、意根。
三、从何防护,即从可爱不可爱的色境中防护,乃至于从可爱不可爱的法境而正防护。
四、如何防护,即于色等境上不取其相,不取随好。若于色等境相上,将发生种种恶不善法,令心流漏,即于此境处修行律仪,防守其根。
五、正防护,即由正念防护意根,于一切境住平等舍位。这样精勤修习根律仪,如其所有防守正念,如是即于念能不忘失;如其所有常委正念,如是即于无忘失念获得任持力;即由功能势力,则能成办着摩他毗钵捨那进趣所证。
如上据说的意义,广如《瑜伽师地论》二十三卷应知。
5.2.2受学学处
受学学处,就是戒律仪。皈依三宝的佛弟子,在受皈依以后,随其自己的能力,应受学如来所制的学处;既受学学处,为了保证清净,无有垢染毁坏;就必须修行戒律仪。修戒律仪应该注意的事,总略地说有在方面:
一、安住净戒,即于自己所受学的所有学处,不亏损身业,不亏语业,于身语二业防护清净,无缺损,无穿漏,是名安住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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