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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罪

[名相二]  发表时间: 2015-09-14 20:4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如果有两个人一起共同造作一件恶业而犯了戒:第一人有受持菩萨优婆塞戒,第二人没有受持这个戒法,他们共同造作一件恶业以后,已经受戒者的罪就比较重,也就是说:他除了所造作的恶业必有的性罪以外,还要再加上戒罪;不受戒者就单单只有恶业自身的性罪,没有戒罪。性罪,譬如伤害众生,心性受到了染污,都是性罪。譬如杀害众生则是有杀心、是有染污,邪淫也是一种染污,都属于性罪。又如欺骗众生、窃盗众生财物,都是有关心性的染污或清净,所以侵害了众生就有性罪。戒罪则是于性罪之上再增加的罪:因为受持戒法而违犯了,犯戒以后就在性罪之上再加一条戒罪。没有受戒的人,当然就没有戒罪;但是虽然没有戒罪,性罪仍然还是在的,仍然要在未来世受报的。但是受戒者却毁戒,违背了佛语所宣的戒法,也有欺世盗名的过失,所以受戒者犯了罪,必须加上戒罪,当然就比较重。同样一个性罪,受戒者造了这个性罪以后,他的性罪也会加重;因为明知道这是伤害众生,而且本身又有受戒,还故意去违犯。譬如菩萨戒的十个重罪一旦犯了,不但有戒罪,性罪还会再加重,所以说已受戒者犯者罪重;不受戒者因为不懂这个道理,所以犯了同一个罪时,他的罪比较轻。已受戒者的性罪会加重,是因为在受戒时的戒师都已经先行说明过了。这就好比世间法律一样,执法人员是最懂法律的,如果故意违犯,就会加重其刑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所以已受戒者犯戒,罪就重了!因为毁佛语故。因为这个戒是诸佛所施设的,天上天下无如佛,诸天天主施设的戒法都无法与诸佛所施设的戒法相提并论,所以毁佛语时罪会加重。
--------平实导师《菩萨优婆塞戒经讲记》
本文标签:性罪(11)戒罪(12) 本文关键字:性罪,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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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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