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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众

[名相三]  发表时间: 2016-10-12 21:53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僧,梵语‘僧伽’,翻译为和合众。比丘三人以上,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以这六和的和谐合聚的精神,团结生活在一起,叫做“和合众”。和合有两种意义:
(一)理和,同证择灭理故。
(二)事和,具有六种:
(1)戒和同修。即对于所受的戒法,善护受持,无杂无秽,称赞不毁,与诸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平等共同受持。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2)见和同解。即对于出离尽苦的圣道法,能善巧如理的通达于如是见。与诸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见解一致的共同修学。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3)利和同均。即对于获得的如法利养(财物),个人不别藏隐,与诸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平等受用。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4)身和同住。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身慈业,有疾病等违缘,互相照顾。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5)口和无诤。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语慈业,有善法功德互相赞叹鼓励,有过失互相善意的谏止举发。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6)意和同悦。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意慈业,念诸道伴,皆是替佛宣扬教法者,受行正法者,思惟正法者,是正法的住持人,是自己不容易得到的善友,是帮助自己成就道业的善知识。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和合共住。
僧的分类种类很多,可以根据主要修学的内容,分为声闻僧、菩萨僧。
(一)声闻僧,以解脱道为主修,剃发染衣,具足出家沙门的形相。
(二)菩萨僧,以佛菩提道为其主修,有出家和在家的形相。在家的菩萨,即使不剃发染衣,只要能够证悟第一义谛般若实相,便可以叫做僧。这种僧也叫做胜义僧,如观自在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大势至菩萨等。
按照戒定慧的不同,可以分为凡夫僧、胜义僧、哑羊僧、无惭愧僧。
根据三乘菩提的不同,可以分为声闻僧、缘觉僧、菩萨僧。
--------《三皈正受(三皈五戒十善)之一 受持三皈依》
本文标签:僧(7)六和(3)和合众(2) 本文关键字:和合众,僧,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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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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