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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师恩,当求正法(连载4)----庆吉祥居士

[第128期]  发表时间: 2016-11-04 10:31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若从释证严早年的学佛经历,僭用“上人”这个称号有可能是从日本佛教学来的:
  上人一语,特用于净土宗与日莲宗,并谓圣人较上人为重要,故日本真宗称宗祖亲鸾为圣人,称其列祖为上人。中世纪后,日本朝廷以此作为僧位敕授高僧。1
  日本的日莲宗与净土真宗中,上人 ……位阶低于圣人。平安时代,于 864年……设立了法桥上人这个僧位。在室町时代之后,天皇降旨,提及著名僧侣时,多称其为上人。此后,民间习惯以上人来称呼著名的僧人。2
  但这也还是随顺世情的称呼,无关乎佛法的本义。且日本佛教的某些名相之意涵,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未必完全依经、如法,不可轻率地仿傚、套用。由此看来,释证严可能没读过相关的经典,或读而不懂;或被释印顺所误导,错解了佛法,否定大乘,自陷于人间佛教的虚妄想,而自认是初地以上、乃至等觉的菩萨,所以纵令其信徒称她“上人”而不制止。然而:
  在现前的理证与教证上,都已证明证严法师只是尚未断除我见的凡夫,理由是:从声闻法的阿含解脱道来说,她至今仍然主张“意识却是不灭的”,与世俗人一样落在意识心中,也与常见外道相同而无异,具足凡夫本质;从菩萨法的佛菩提道来说,她至今仍不肯承认有如来藏,又未曾证得如来藏,所以也是尚未进入第七住位的贤位菩萨。……以凡夫菩萨而接受等觉菩萨的上人称呼,可能是有些超过了!3
  既然如此,为什么有些人在佛法修证上既未断我见(得解脱道初果),也未明本心(开悟明心证入佛菩提道的第七住位),却爱冠此“上人”之名,以此自称或被称?总不外是凡夫异生的虚荣心作祟,因贪求世间名声,爱乐他人恭敬,因而自抬身价,想要受人崇拜与供养,故而产生了如是不如法的心行;严重些的,则可能更造未悟言悟、未证言证的大妄语业,自谓“已得上人法”,受称“上人”名;如《楞严经》卷 6云: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若大妄语,即三摩提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
  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迦销灭佛种,……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4
  所谓上人法,就是超越人间与世俗的法,也就是三乘菩提解脱道与佛菩提道诸无漏法。
  “上人法”者,即禅那、解脱、三昧、正受、智见(三明)、修道(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证果(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离恶(贪、瞋、痴)、心离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乐静处(初禅、二禅、三禅、四禅)。5
  含注戒本.四波罗夷法:“自称言我得上人法。自称说有信、戒、施、闻、智慧、辩才过人。人法者,人阴、人界、人入也。上人法者,诸法能出要成就也。”(含注戒本卷上 .7.14)戒本疏.四波罗夷法:“自称我得上人法者,是总举也;我已入圣者,别示相也。……所言上者,谓无漏信戒,凡法之表,故曰上也。(一、释自称)就注解中,言自称说有信者,释上行妄语者言也。信,谓理解不坏之信;戒,谓八正定道之戒;施,谓亡我之施;闻,谓道分无漏闻慧;智慧,谓思修坏正之智;辩才,谓四无碍辩,非凡所得也。此之六相,唯圣所感,在凡人上,故曰上人法故。6
  若有人在大众或媒体前,夸张己能,谓已得菩提之道,或得初果、二果及诸天神通等;诈现是“大修行人、大善知识”的样子,乃至妄说他是“古佛转世、菩萨再来”……,但对佛法的知见与义学,没有正确而深刻的理解,仅以此诸妄语来诳惑不知就里的人;也就是自我膨胀而颠倒说法,这就是“诈现上人相、妄说上人法、僭越上人名”的大妄语业凡夫。
  《佛藏经》卷中云:【身未证法而在高座,身自不知而教人者,必堕地狱。】 7 若真是学佛之人,必定深信佛陀所说,看到这段经句,岂有不惊惧而即时改过者?于世间法上,一般人且不敢随意冒称“帝王、国主”,而自取杀身之祸,或遭人嗤鼻之讥;更何况佛门修行人,若妄窃佛门名号以自饰,不仅被明眼人取笑,更是自造地狱业,后世无量劫的三途苦果又将如何承担?
  只如马(祖)大师道:“看水!”意在什么处?今时台湾四大法师个个示人以证悟之相,乃至慈济功德会之证严法师,更示人以地上菩萨之上人相,如今还会得此一贤位七住菩萨所悟之公案密意么?试断看!8
  星云法师于讲座上曾公开宣示云:“我这一生没有开悟。”平实于人间电视台播放之节目中亲闻此言。星云法师此言是否可解读为“有意消除上人相,不再示现上人法”?9
  小结:
  不论释印顺或释证严以及其徒众们如何辩称“导师”、“上人”的名号,只是一种“尊称”或“通称”,但既身为佛门中人,就应谨慎使用这类有特定意涵的称号,也就是必须名符其实,乃可免于大妄语业及贪求名声的讥嫌,尤其当“导师”、“上人”又与“人间佛陀”、“宇宙大觉者”等封号结合,就更引人联想、非议:这是否一种有计划的、渐进式的“造佛”运动?如此手段或已不是一般的虚荣心态,而更是欺骗世人、扭曲佛法的染污心行了,果真如此,则成了附佛、造神的世俗心之“外道”法。
  使用导师、法师、上人……之类的名相,固然可推说是随众、随俗之尊称,不是如实合法地认定,但就此态度而论,也可说是好其名而不务其实,其心中多少是认可而窃喜的。由此顺推,被徒众称为(或私下授意)“人间佛陀、宇宙大觉者”之名号,也就坦然受之了,却不知这种欺世盗名、越分妄为的严重性,名不正则言不顺,敢如此僭越名分者,其心执著于世间诸相而落于凡俗,一切言论必不如理、亦不可信。佛教史上真有证量且持戒谨严之高僧,绝不如此随便。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吴立民教授云: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儒家重视“正名”,“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何况佛教“八正道”中,“正语”一道是其他七个正道的载体和表现,讲经说法,举办佛事活动等等,都需“正名”、“正语”,方能弘法利生,成就法务。而且佛教称谓,不但关系佛教教义的正确发扬,关系佛教自身建设的健全,而且关系社会口语的净化,关系众生口业的修持,作为历史文化现象来说,它产生的潜移默化作用,是佛教所说“共业”的重点之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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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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