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次法——五戒(7)
若有说言:‘更有无量极重之法,过去诸佛何缘不制,而制于酒?’善男子!因于饮酒,惭愧心坏,于三恶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缘则不能受其余四戒;是故过去诸佛如来,制不听饮。若有说言:‘如来已说酒多过失,何故不在五戒初说?’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是酒戒,名为遮重,不为性重。
“如果有人这么说:‘还有很多种非常严重的不正当事情,是应该都要制止的;是什么缘故过去诸佛乃至现在佛不制止,却反而要制止喝酒、卖酒小事呢?’”喝酒又不伤害他人,卖酒也不伤害他人,可是有许多会伤害众生的事情,为何诸佛都不制止,反而去制止卖酒、饮酒呢? 佛开示说:“善男子啊!因为饮酒的关系,会坏掉一个人的惭愧心。”这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好好的人,你平常教他说:“你把上衣脱掉,打赤膊吧!”他打死也不敢做。可是当他喝到大醉时,不但主动把上衣脱掉,连长裤内裤都脱光了在路上跑,警察来了他还发酒疯,这正是惭愧心坏。电视新闻上不是也常常报导出来了吗?可是平常时要他在大庭广众脱掉上衣,他是打死也不从的,却因为酒的缘故而没有惭愧心了。爱饮酒的人,也会对三恶道不生怖畏;当他喝了酒,俗话说喝酒壮胆;酒喝到半醉时,恶向胆边生,所有恶事都敢做了!这时你对他说:“你做这个事情会堕落三恶道的。”他根本不听,也不畏惧堕落三恶道;要等他酒退了以后才会恐惧。“由于酒的缘故就无法受持不杀等四重戒,所以过去诸佛因为这个缘故而制止弟子们饮酒。”
如果有人说:“如来既然已经说了很多喝酒的过失,为什么这个酒戒不放在五戒的最前面来说呢?为什么要摆在第五戒,而不是摆在第一戒呢?”但是 佛说:“他的说法不对,因为酒戒是遮重而不是性重、罪重。因为是遮止的戒,而不是心性上应该制止的重戒,所以要放在性重后面;如来都是先制定性重的戒,后面才制定遮重的酒戒。
善男子!如来先说白、黑月中各有三斋,随外道故;诸外道辈,常以此日供养诸天,是故如来说有三斋。善男子!如因帐窗、帐勒故不堕;三斋之法,亦复如是,众生若有发心受持,终不堕于三恶道中。
又譬如持菩萨戒的人,要于六斋日持八戒斋,所以如来说白月、黑月中各有三斋应该受持”,也就是白月、黑月中的第八天和最后两天都要受持八戒斋,“这也是方便随着外道的说法来讲的,无关性重;因为外道们常以六斋日来供养诸天,既然世间有这样的法,如来就随顺外道法而施设三斋。”虽然施设白月、黑月各有三斋,一个月中总共有六个斋日,但佛法中却不依外道所说的礼拜上下等六个方位的观念来施设六斋,而是以六度及八种戒法来施设六斋。“就好像一个蚊帐,因为有帐窗和帐勒的关系,才不会散落到床面上来,才能成就蚊帐的作用。”蚊帐收起来时不是有一个挂起来的地方吗?那个挂起来的地方就叫做帐勒,从帐勒绑住房顶,蚊帐就不会掉下来了;但这样还是不好用,要再于帐顶弄个框框,好像平放的窗框一样,从蚊帐里面的上方撑开,蚊帐才能方便使用,那个框框就叫做帐窗,蚊帐就因为帐勒与帐窗,所以不会掉落,也不会碍手碍脚的。“每一个白月和黑月都各设有三斋,也是同样的道理,常常提醒佛弟子记得自己是受持戒法的人;如果有众生发心受持八关戒斋于六斋日,就不会堕落于三恶道中。”
四、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
【“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时,供养三宝时,若坐禅时,若修善时,若读经时,供养父母时,当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克罚。’是人福德日夜增长,如恒河流。如是五戒有五种果:一者无作果、二者报果、三者余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脱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当知是人得是五果。若优婆塞常能出至寺庙僧坊,到已亲近诸比丘等;既亲近已,咨问法味;既问法已,当至心听;听已受持忆念不忘,能分别义;分别义已,转化众生,是名优婆塞自利利他。若优婆塞不能习学如是所说,轻慢比丘,为求过失而往听法,无信敬心;奉事外道,见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诸宿,是优婆塞不名坚固如法住也。若优婆塞虽不自作五恶之业,教人作者,是优婆塞非如法住也。”】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怎么样才是受戒者如法而住?
“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时,供养三宝时,若坐禅时,若修善时,若读经时,供养父母时,当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克罚。’是人福德日夜增长,如恒河流。
佛说:“如果有人想要布施时,或者在供养三宝时,或者坐禅时、修行种种善法时、读经时、供养父母时,都应该先对自己建立一个要约:‘这一些戒法上的善事,如果我不遵守实行,就一定要处罚自己。’”处罚自己的事情,诸位从小到现在都做过,往往有人说:“我如果没有好好做某件事,就处罚自己一顿饭不可以吃。”或者处罚打自己几个巴掌,或者说狠狠地骂自己几句话。这个诸位都做过,同样的,“如果受持戒律的事没有做好,就要处罚自己。”这个要约,要在布施时、供养三宝等时节之前先立定下来。如果有人这样对自己约定:“我如果没有定期的供养三宝,忘记了,就要处罚自己在事后补作加倍的供养。”这样约定以后,自己就依照约定去做,就会谨记在心,因为如果没有好好地做,将会损失一倍。这样想一想就不会忘记了!同样的道理:“我如果违戒了,就得要加倍供养父母财物,就这么处罚自己。”这样处罚下来,算一算真是划不来,我还是好好的受持戒律、正常的供养父母。这样就一定会好好受持戒律,善法就可以积聚成就。因此 佛说:“这个人如果能这样约定自己,他的福德将会日夜增长。”白天也增长,晚上也增长,“就好像恒河的流水一样源源不断的增长。”
如是五戒有五种果:一者无作果、二者报果、三者余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脱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当知是人得是五果。
就像这个道理,五戒有五种果报:第一是无作果;前面讲过无作戒,未来世没有受戒也照样可以不犯性罪,不堕恶道,这就是无作果。第二、报果,报果就是正报;持五戒者未来世一定可以保住人身,这就是报果;不持五戒而杀盗淫妄,一天到晚醉醺醺的,舍寿后就会堕落三恶道;但是受持五戒不犯,一定可以保住人身。第三是余果,余果是说,持五戒的人保住人身,未来世在人间不会有横逆之灾,这就是余报;日子可以过得很平安,心安理得。第四、作果,作果是说,持五戒以后,大家知道他是持五戒的人,不会害人;因为戒的行为,使身口意的清净造作,导致作果的成就。所以大众都会相信他,知道他不会骗人,因为他已经持五戒了,这就是作果,是由身口意行造作出来的果报。第五、未来世乃至这一世得解脱果;五戒若能好好的受持,就表示对于自我得失根本不在意,他在意的是:众生有没有因为我持五戒而得到利益?这样无我无私的人,怎么可能不得到解脱果呢?因为我与我所都不存在了,心心念念想的都是众生,因为持五戒而施予众生无畏,因此有这五果。如果有人能具足受持五戒不犯,我们就知道他一定会快速的得到这五果。
若优婆塞常能出至寺庙僧坊,到已亲近诸比丘等;既亲近已,咨问法味;既问法已,当至心听;听已受持忆念不忘,能分别义;分别义已,转化众生,是名优婆塞自利利他。若优婆塞不能习学如是所说,轻慢比丘,为求过失而往听法,无信敬心;奉事外道,见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诸宿,是优婆塞不名坚固如法住也。若优婆塞虽不自作五恶之业,教人作者,是优婆塞非如法住也。
如果在家居士们能常常外出而去到寺庙或者僧宝所居住的处所,亲近诸比丘等,并且咨问法味:“如何是解脱之道?如何是佛菩提道?如何是菩提、涅槃?”要这样咨问法味。问法以后,僧宝开示了,就得要以至诚心听受;听受以后要记持住,不可忘掉;并且还要自己能加以分别,也就是加以思惟、整理。思惟、整理好了以后,还要转过来度化众生同样的供养三宝、护持正法、学习正法,这样的优婆塞就是能自利利他的佛弟子。如果优婆塞不能这样熏习修学,并且还轻慢于比丘众,甚至有人心态更不好,是为了寻求某某比丘的过失而去听法,然后到处去宣扬那位比丘的过失,他就是对三宝没有信敬心的人。我们到任何道场去,都是为了听法学法,虽然今天你们有正知见了,去到别的道场听法时,不会故意起一个心念:“我故意去听大法师说法,若是正巧听到讲错法了,回来以后就写文章破斥他。”所以不是为了求过失而往听法,这就是对三宝有信敬心的人。我们不要存着找碴的心态去听法,也不必为了破斥人家道场而去听法。
优婆塞如果奉事外道:以外道为他所皈依的对象,是奉事而不只是供养。供养与奉事不一样,这两者要分清楚。供养是对家中父母、亲属乃至不相识的人都可以供养,但奉事则是以其为我们皈依的对象,也就是奉以为师而侍奉之。如果是奉事外道,又因为看见外道在世间法上的有为功德,就深信外道所奉事的日月天子、五星、诸宿(诸宿就是二十八宿),以这些天神、灾星作为皈依的对象,这位优婆塞就不能称为坚固的如法住,就是说他的三皈依戒没有具足,心仍然犹豫不定,不能坚固的如法安住于佛法中。
如果优婆塞自己不去做五恶之业(就是自己不毁破不杀盗淫妄酗酒等五戒),但是却教别人去做,那么这位优婆塞虽然没有破戒,但已经不是如法住了。换句话说,受了三皈依及五戒而成为优婆塞了,就必须要有菩萨的威仪;自己不能做、不愿做的事情,就不应该教别人去做。如果教别人去做,就不是如法而住。
【“若优婆塞先取他物,许为了事,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典知官津、税卖估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违官、私制,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自不作恶,不教他作,心不念恶,名如法住。若优婆塞因客烦恼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惭愧悔心,非如法住。若优婆塞为身命故作诸恶事,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虽得人身,行于非法,不名为人。若得信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观一切法皆是无常、无我我所;于一切法心无取着,见一切法不得自在,生灭苦空无有寂静;人身难得,虽得人身难具诸根,虽具诸根难得正见,虽具正见难得信心,虽得信心难遇善友,虽遇善友难闻正法,虽闻正法难得受持;能如是观,是名人身。若人能观欲界无常,乃至非想非非想处皆悉无常,以是因缘,不求三恶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如是观已,见三不坚;以不坚身易于坚身,礼拜供养,来迎去送,自手施与,亲执福事,是名以不坚身易于坚身;以不坚财易于坚财,能自食用亦以布施,供给病瘦行路之人,供养沙门、婆罗门等贫穷下贱,是名以不坚财易于坚财;以不坚命易于坚命,修于六念、慈悲喜舍,证四真谛;善能观察生老病死,明信善恶业之果报;定知恩爱当有别离,一切众生不得自在;未得圣道,生死力大;一切世乐,常与苦俱,虽复受之心不染着,犹如寒月求火自暖,虽复为之终不作恶;修忍二施以润众生,深观苦乐其性平等;凡所发言,言则柔软,善化众生令如法住,远离恶友心无放逸;饮酒博弈射猎之事,悉不为之;是名以不坚之命,易于坚命。”】
语译:我们学佛以后得要时时检点自己的身口意行。 佛在这里交代大家一些细节,希望大家都能检点,心地就会更清净,在菩提道上就可以往前再推进一大步。这些看起来好像很啰唆,也许有人会这样说:“佛世尊说法,干嘛讲得这么啰啰唆唆的?”但是既然讲戒律,而这些微细相也很重要,所以 世尊不厌其烦的为我们细说了这些戒相,其实都是我们想要迅速超越一大无量数劫时应该用心的地方,要让自己习惯于 佛所交代的清净境界相。
若优婆塞先取他物,许为了事,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佛说:“如果有优婆塞先从别人那里取了财物,然后才允许为别人完成某一件事,他就是不如法住。”还没有完工就先收款,这叫作不如法住。所以不可以“先取他物,许为了事”,许就是允许,先取钱财而允诺为别人把一件事情完成。应该照规矩:事情办好了再收钱。当然可以先收取部分订金。
若优婆塞典知官津、税卖估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如果优婆塞“典知官津”,就是在官府中任职而主办钱财税务等事,有些事情应该注意到。以前课税的官吏常有一种现象:你应该缴二十万的税,他却先把你灌水,说你要缴一百万,然后让你来谈条件,说你要送他二十万元,他就让你只缴二十万税款。这十几年来可能比较少了,在三十年前是很平常的事,这就是违官、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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