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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戒问答集(4)

[持戒]  发表时间: 2015-08-05 21:09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四、关于菩萨戒的受持,应依善知识的教导,千万不要依文解义而自作聪明。《大方广佛华严经》卷77有云:「善男子!菩萨由善知识任持,不堕恶趣;由善知识摄受,不退大乘;由善知识护念,不毁犯菩萨戒;由善知识守护,不随逐恶知识;由善知识养育,不缺减菩萨法;由善知识摄取,超越凡夫地;由善知识教诲,超越二乘地;由善知识示导,得出离世间;由善知识长养,能不染世法;由承事善知识,修一切菩萨行;由供养善知识,具一切助道法;由亲近善知识,不为业惑之所摧伏;由恃怙善知识,势力坚固不怖诸魔;由依止善知识,增长一切菩提分法。」我们正觉同修会的所有人,不都是这样的吗?大家可以用这一段经文来自我检查看看。
五、大乘行者归依僧宝的真义,我们都应该如实理解。《大宝积经》卷82, 佛有开示说:「长者!在家菩萨成就四法,归依于僧: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心不住中,长者!是名在家菩萨成就四法、归依于僧。」所以大乘行者应归依于大乘菩萨僧,不应归依于声闻僧;至于大乘菩萨僧,是纯依五十二位阶的证量来看的,不是看表相的僧衣。所以 文殊、 普贤、 观音、 势至、 维摩、 弥勒,都是现在家相的,但也都是菩萨「僧」。
六、要归依菩萨戒的精神,才能见性;而菩萨戒的精神就是归依大乘法,不归依声闻法;是归依证得大乘果的菩萨僧,不是归依证得声闻果的声闻僧。如果是归依证声闻果的声闻僧,就很难眼见佛性了,也是违犯菩萨戒的。《大般涅盘经》卷26 佛开示说:「戒复有二:一、声闻戒,二、菩萨戒。从初发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萨戒。若观白骨乃至证得阿罗汉果,是名声闻戒。若有受持声闻戒者,当知是人不见佛性及以如来;若有受持菩萨戒者,当知是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能见佛性、如来、涅盘。」
七、真心受持菩萨戒而无所怀疑,确实受持,才是真正的菩萨,才能获得菩萨戒的功德。《菩萨善戒经》卷7云:「若有人言『我是菩萨』,不能至心受持菩萨戒,心不生信,是名名字菩萨,久久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人言『我是菩萨』,受持菩萨戒,至心修行,信菩萨戒,是名入十种菩萨中,不久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人言『我是菩萨』,受菩萨戒,不能至心护持禁戒,毁破所受,心不生信,是名菩萨旃陀罗,不名名字菩萨,不名义菩萨。」
八、本会的新学菩萨们,在每二月诵戒之日,若因有事或出差在外而无法来参加诵戒者,可以当天或提前一天在自己家里诵戒;但不可以邀请他人来一起诵戒,否则仍应依戒经规定一人上座诵的办法进行,那就成为另立诵戒会场,可能会有另立菩萨僧团、看来好像是破和合僧的疑虑,也是应该一并思考的。
以上仅提供给本会已受、当受菩萨戒的同修们参考。
问: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该如何处治呢?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
答:1.「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同性恋者不能出家,出家人必须舍离家眷的爱恋故。同性恋者是对同性有情有所爱恋,出家以后若可以不再爱恋以前的同性恋人,自然也不会爱恋其余有情,可以舍亲弃家,当然就可以出家了!这与异性恋者出家以后不再爱恋配偶的道理是一样的。
2.「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者不一定是累世熏积的习气,有很多人往往是因为儿时的熏习以及基因的具有异性特质所致;基因的部分可以解释为:因为累世的熏习,所以导致此世产生异于常人的基因。若非基因的缘故,当然就是此世儿时的环境异常熏习所致,或是被同性恋者长期灌输同性恋的思想而熏习成功。
3.「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同性恋者,在佛法中是不被接受的;戒律中也不允许,所以算是邪淫;但因不是与他人的配偶行淫,所以不是重罪,而是轻垢罪。
4.「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合法化以后,在世间法中不算是邪淫,但在佛法中仍然算是邪淫,因为不是在二根行事;不但二乘法中如此,大乘法中也是如此,因为菩萨证菩提时,不可以毁坏世间法;而世间法的正常状况是以异性恋来建立家庭,使子女得到正常的父爱与母爱,健全子女的人格发展;但是同性恋者结婚以后,不能达到这些目标,纵使合法化了,仍应算是邪淫。
5.「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这当然会成为学佛上的障碍,因为与戒律不符,也会招来他人异样的眼光,而自己也会滋生种种疑虑,不利于学佛。
6.「该如何处治呢?」若想出家,则应把对于任何人的爱着全部断除;若欲学佛,就该度对方也学佛,说明同性恋的不如法,解除自他的系缚。
7.「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同性恋者在中阴阶段不必改变为异性恋者,仍然会在来世父母交合时入胎;因为他将会参与来世父母的淫行,因此就会接触女根产门而入胎受生;不论是男同志或女同志,在那时父母之中一定会有一位是与他同性的。
8.「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依上一题的说明,这个问题也就可以不必作答了。
问:老师在课堂上曾讲过自杀不犯杀罪。 佛在《优婆塞戒经》中也如是开示,但在《真实如来藏》第204页〔编案:改版后为194页〕却说:「若佛子未断尽烦恼障而自杀者,名为犯戒杀人,……。成就杀人重罪故,地狱业成就。」这不知是否是方便说还是有何差别?
答:凡是持五戒、声闻戒(比丘戒、比丘尼戒),都是对众生而持的;若是不对众生而持,则无戒德的获得;所以受戒之后若不对众生造作恶业,即无犯戒可言,所以经中说自杀不犯戒。慧解脱阿罗汉已断尽烦恼障,他的自杀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盘的手段而已,所以不算是犯戒。但是菩萨没有自杀的权利,因为菩萨戒的精神与声闻戒、五戒的精神大不相同;即使只是故入难处,都是属于犯戒的,何况自杀呢?而且,菩萨自杀时所杀害的人身是成佛之道所用的道器,并且自杀行为的过失远甚于故入难处,所以也说是犯戒的行为。菩萨进入初地乃至十地之后,自害其身,也是犯戒的行为,因为菩萨必须忍辱负重而利众生,不许有逃避的行为与心态,所以菩萨纵使已经断尽了思惑而成为慧解脱的菩萨,因为外在情况而自杀时仍是犯戒的行为。假使菩萨提前证得慧解脱,而且舍弃菩萨而退心回归声闻性,自杀就不是犯戒的行为,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盘而已。佛子者即是菩萨,声闻人皆非真实佛子,悉皆不能荷担如来家业故;菩萨既是佛子而荷担如来家业,则无自杀之权利,不论情况如何困苦艰难,都要撑持下去,继续弘法利生,护持佛的般若及种智正法流传不断,所以菩萨自杀而逃避承担如来家业,仍是犯戒的行为。若只是受五戒,自杀则不是犯戒的行为;或是受了声闻戒而自杀,则不属于犯戒的行为,因为没有伤害到他人;而戒是对众生而持的,所以不算犯戒。
问:我们这些大陆佛子在阅读《正觉电子报》的时候,了解到自2005年7月2日起开始播放导师讲解的《菩萨优婆塞戒经》光盘〔编案:系指本会直属的美国洛杉矶共修处所播放的光盘〕。作为在家佛子,我们非常急切的想知道,导师所宣讲的《菩萨优婆塞戒经》什么时候能够整理成册出版发行;还有,既然导师在台湾有讲经的光盘,能不能慈悲流通到大陆?
答:导师开示的《优婆塞戒经讲记》第一辑已经于2005年12月底出版了,后面几辑亦会相继出版,每三个月就会出版一辑。欲购书者请洽正智出版社相关人员,或全省各大书局。大陆佛子可向香港青年出版社请购,地址是香港北角渣华道82号2楼。至于光盘流通的部分,目前还没有去大陆播放与流通的计划。
导师讲经的光盘,目前的规划是针对同修会各共修处来播放,大陆在将来因缘成熟时,如果像美国一样正式设立了同修会直属的共修处,那么依同修会整体规划的原则,应当也会同样的播放。虽然 导师曾说以目前的环境来看,要再等十四年才有因缘到大陆办理禅三,但是在台湾一年两次共四个梯次的禅三中,只要参加同修会在大陆非正式共修处的学员,因缘成熟者也可以有机会报名来台参加,这样已经有很大的弹性,弥补因为大环境的限制而短期内不能到大陆办理禅三的遗憾了。
问:弟子及几位同修即将求受五戒,但在受戒前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疑问,请教不同的法师或参阅不同的书籍,得到的解答也各不相同,给弟子众等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为此弟子跪求导师或亲教师菩萨能够慈悲的给予开示:
1、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第三中有这样的经文:【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这段经文让弟子产生极大的困惑:受戒后同卖身小姐行淫,若给钱就不算犯戒吗?另有经文:【若优婆塞,虽都不受戒,犯佛弟子净戒人者,虽无犯戒之罪,然后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弟子疑问:若未婚的男女朋友中有一人受过邪淫戒(受戒方只是单独求受了邪淫戒和杀生戒),然后二人因为真实的感情在婚前发生淫行,那么未受戒的一方是否如同上述经文中所说的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受戒的一方是否算犯邪淫戒?如果是,那么该怎么办呢?这样双方求明心见性还有希望吗?
2、有的书籍写到:「如果受戒后不能严格持戒而犯戒的话,那么远比不持戒的罪业更大,因此在受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为此我们有的同修担心自己不能严格持戒而产生了退去的念头,有的则只想选择自己比较有信心的个别戒进行分别求受。究竟我们该如何对待受戒、持戒、犯戒,甚至破戒呢?弟子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复杂的心情,我们对受戒充满了期待,想能够以此来清净自己的身心,在修学的路上能够更精进的前行。但是经文上讲述有很多犯戒的行为是不可忏悔的,这让我们感到了恐惧;不是担心业报,更多的是担心如果犯了不可忏悔的戒相,会给我们的修学带来很大的障碍,那么我们这一生求明心见性是不是也没希望了?
答:这个提问都是关于戒律上的问题,您说:「究竟我们该如何对待受戒、持戒、犯戒,甚至破戒呢?」关于这个部分, 导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有详细的开示,目前第一辑已经出版了,后面几辑近期会陆续出版(每三个月出版一辑)。其中对于戒律的精神与持戒的要领,导师在理上、在事上都有非常详细的开示,更有细说布施的功德与得福的因果原理,甚至有开示三乘菩提与第一义谛的胜妙义理,欢迎您向出版社请阅。
对于受戒、持戒的问题,我们是鼓励学佛人能够受戒、学戒、持戒,因为受戒、持戒乃是菩萨六度波罗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也是三无漏学中的重要一分。佛弟子若有受戒的机会,应当要把握去受,早受戒、早得持戒的功德,对于未来求悟明心见性的帮助很大。如佛在《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二所说:「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以是故,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所以我们对于受戒的问题都是鼓励学子能受即受,因为受持菩萨戒能够超过三劫的生死之苦,所以应该受。那五戒又是比菩萨戒更单纯的戒律,也是更基本的戒律,因为持受五戒不犯的话,可以保住人身,对于未来无量世菩萨道的增上来说,更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所以在此劝请提问的菩萨与您的同修道友们,若有机会受戒、持戒,就不该放弃,更应当发大心,未来若有机缘能够受持菩萨戒的话,也应当要把握机缘去受,因为功德无量故,利益众生故。并且佛在《优婆塞戒经》有开示戒律在您的佛道上面所扮演的角色,《优婆塞戒经》卷六:「是故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无作,如人重病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所以我们希望您若环境许可的话,能够满分受就应当满分受,因为满分受那就更能具足圆满受戒的功德,佛说这叫做「具足受戒」。
至于「犯戒、破戒」的问题,当然受戒而犯者一定比未受戒者来得重,因为「毁佛语故」,所以我们得要以更谨慎小心的心境来看待戒律的问题,也就是得要「心得决定,坚持不犯」。受戒者犯戒就如同世间的法律一般,若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话,那就是罪加一等,所以菩萨戒的戒相当中大多指的是「故犯」,但是我们只要守住根本重罪不犯的话,就算犯了小小的戒律,佛有告诉我们可以忏悔除罪啊!前面所举经文有说「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所以在别教菩萨二地满心之前都有可能犯轻垢的小小戒律,因为我们都是学戒者,无法真实持戒,所以有犯乃是正常的,但是根本戒不能犯。我们认为学佛持戒的心态应该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看待这个事情,因为佛施设戒律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我们这些弟子因为受持戒律的功德,使自己能够远离诸恶,能够趣向菩提;而且持戒有大功德,持戒习惯以后,能帮助自己清净心性,也能减少性障,使自己比较容易证悟,而且提前成佛。所以当以积极的面向来对待,不可因噎废食,不要因为怕犯戒而不敢受持,那是逃避的心态,那不是菩萨道行者应有的心态,比较偏于声闻的心态。
本文标签:持戒(102)菩萨戒(129)五戒(138) 本文关键字:持戒,菩萨戒,五戒
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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