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诤胜习和慢心

[修伏性障]  发表时间: 2015-07-30 22:3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除诤胜习
诤胜的习气就是说:凡是一切的事情都要站在别人的前面当首领,一切的场合都要出人头地,不肯隐忍吞声;一切的场合都希望每一个人佩服我自己,降服于我,这就是诤胜的习气。
我们学禅的人,如今既然已经明心见性。我们也已经知道、已经能够辨别当今在说法教禅的这些人之中,哪些人还没有明心?哪些人还没有眼见佛性?但是我们不去跟他诤胜,我们绝对不公开的指名道姓,说某一个人是没有悟,某一个人是没有见性。我们也不公开指出哪一个人开示错了。当然哪!也不公开的说哪一本书、哪一个道场。我们只是纯粹的针对他开示的错误的部份辨正知见,导正佛子们参禅的知见就好。所以,只是讲这个道理是对,这个道理是错,在哪里错?但不指名道姓说:“某某人讲这个道理错。”因为我们目的在辨正知见,不在诤强斗胜。但若有假名善知识指说我们的法不是第一义正法,则不在此限。
但是不一定要每一个教禅说法的善知识都必须要悟才能讲。虽然有些人还没有悟,也在教禅说法,但是他们对于众生修学佛法仍然有一定的贡献。对于他们为那一些众生而付出的福德或功德等长处,我们仍然应当随宜赞叹;除非他们仍在误导众生,或继续否定了义法。
那么悟了以后,务必要把诤强好胜的习气除掉,尤其我们几个共修的地方,现在明心见性的人已经很多了。在这样的一个共修团体里面,不管是台北这方面的几个共修场所;或中坜、桃园、杨梅的共修场所都一样。我们是一个整体的共修团体,虽然并没有组织共修会或组织会员或收费入会(编案:萧老师后于1997年6月与诸同修成立台北市佛教正觉同修会及佛教正觉讲堂、台北丽水街共修处,1999年成立台中共修处…等),但是我们是一个共修团体,我们的共修团体里面,如今有六、七十位见性的人。即这个共修团体的本身,就是一个菩萨僧团,我们要很小心,切忌于已经悟道的同修之中搬弄是非。讲话要很小心,不然,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成就自赞毁他、毁谤三宝及破和合僧的重大戒罪。
所谓自赞毁他是说:在同样是见性、同样是开悟的人之中去分别、批评同修悟得不够深,他见性见得不真或他老早就退掉了;不可公开这样去讲。如果发觉有某一个人退失了,私下来跟我讲,我来加以补救帮助他,这个可以。但不可以公开去讲。为炫耀我修的最好,其他的人都不行,或批评某一个人根本不能与我相比,那就是自赞毁他。
如果在共修的团体里面去分派别、搞小圈圈——我们几个人是一党、你们几个人是一党,搞分裂啦!就是破和合僧。使他分裂成二个僧团、五个僧团,这一种罪在菩萨戒里面是犯重戒。我们大家都知道菩萨戒有受而无舍。因为菩萨戒是尽未来际受,菩萨戒犯了重戒便失去戒体。犯了重戒以后不通忏悔,是很严重的。不同的菩萨戒本有不同的戒相。《菩萨优婆塞戒经》里面,他是尽一生受,有六重二十八轻。但是《菩萨地持经、菩萨璎珞本业经、梵网经》所讲的菩萨重戒,是十戒都尽未来际受。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世尊开示云:“佛子有十不可毁戒、应受应持。一、不杀人,乃至二十八天、诸佛菩萨。二、不盗,乃至草叶。三、不淫(在家人不邪淫)乃至非人。四、不妄语,乃至非人。五、不说出家、在家菩萨罪过。六、不酤酒。七、不自赞毁他。八、不悭。九、不瞋,乃至非人。十、不谤三宝。若破十戒不可悔过,入波罗夷。十劫中,一日受罪八万四千,灭八万四千生故不可破。是故佛子初发心住,乃至二住、三贤、十地,一切皆失。是故此戒是一切佛、一切菩萨行之根本。若一切佛、一切菩萨不由此十戒法门得证圣果者,无有是处。”
那就是世尊告诉我们,有十个不能忏悔的戒应受、应持。我们一般人受了戒,如果犯戒了还可以忏悔,忏悔以后戒罪就消失了。但是这十个戒是不能够忏悔的,忏悔了这个戒罪照样在。可是世尊说:这十个戒必须要受、必须要持。
第一:叫我们不可以杀人,也不可以杀二十八天的天人、天主、天神、天子、天女,都不可杀。还有诸佛——如果有幸,遇到应化身佛不可杀,遇到了诸菩萨也不可杀。那你说菩萨不可能遇见啦!我怎么可能杀得到?那可不一定。也许你遇到个人或是你遇到一只有神通的狗猫,他受了菩萨戒,那就是菩萨,你杀了他也就是杀菩萨,所以要很小心。
第二:不可以窃盗。凡是有主之物,不要去动脑筋。譬如入了人家的宅院、庄园,你可不要漫不经心随手摘了一片树叶,地上摘了一根草,也是犯重罪。为什么规定这么严呢!那是说:要我们把窃盗的心和习惯从根本上拔除掉。
第三:不可以有淫行。这是出家菩萨,在家菩萨不可以邪淫。所谓邪淫——是非时行淫、不应当行淫的处所行淫是非处、于身体上不应当行淫的地方行淫是非道。此外于配偶之外的人、非人乃至畜生男、畜生女行淫也是邪淫。换句话说:非份之想不应当有,起心动念就是犯戒。
第四:不妄语,乃至非人。一般的妄语是骗骗人家,撒撒小谎。但是这里指的妄语主要是指大妄语。没有悟装做悟的样子、说悟的境界。没有悟骗人家说我悟了,就是大妄语。如果你跟一只猫打妄语,它听得懂,你大妄语的罪业便成就。因此,鬼、天或其他众生如果听得懂你讲话的意思,你跟他说:“我开悟了、我是圣人。”你就是大妄语。所以没有悟的人要很小心,不要妄语。
第五:不可说出家、在家菩萨的罪过。那意思就是说——专指他的身、口、意的行为。言行不检点、贪财、贪名、瞋恨等者。但这件事与摧邪显正要分清楚。摧邪显正是为了不忍众生走入非正道,要导正他们的知见。若有人知见讲错了,我们要说这个知见讲错了,但不可说某某人讲什么话,这样错了。此戒是指述说出家、在家菩萨的身、口、意的行为罪过,而不是破斥法上的错误。对别人的身、口、意行为不检点的罪过,我们只能私下当面跟他说:“你这样做不好,应该要改。”但不能跟别人讲这菩萨做了什么坏事!更不要听了去转述。
第六:不要酿酒、不要卖酒、不要开酒廊。因为酒能乱性,也会害众生增长无明。
第七:不要自赞毁他。那就是说:“某某法师讲那个什么法?差远了呢!层次太低了,他那个不够瞧!”“某某大德写了那么多的书,其实都是乱讲的。我讲的这个才是正法,他那个都是错的。”不能公开这样讲。如果有人来跟你请示这样讲法对不对?你可以说这样讲法错了,错在哪里。但是你不可以出去公开讲:“某某人那样讲根本就没有悟啦!他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啦!”这样讲就是在自赞毁他。说:“我这个才是正法,那些都是邪魔外道,你们不要去学啊!你们不要中萧老师的毒啊!”那就是自赞毁他。如果我们犯了这个过失是很严重的,待会儿解释就知道了。
第八:不悭——也就是不吝啬。如果遇到有个人来求布施,你知道此人拿了钱一定是花天酒地。今天要跟你借二千、三千元,你借不借他?有人摇头、有人点头。因为不悭嘛!所以要借他。不对!《瑜伽师地论》里面,弥勒菩萨说不借、也不布施;因为布施了,你是害他。有人跟你借了钱是要去买刀子杀人,你借不借?不给他、也不借他,这与不悭不同。如果他没钱吃饭你布施五十元给他买几碗卤肉饭,就可以了。如果他说一餐饭要二千元,“对不起!我自己都舍不得浪费,我自己都节省得不得了。你真正吃饭的话,五十元可以吃饱了。”所以我们要有智慧,你不能不给,但要给得有智慧。
第九:不瞋,乃至非人。不要动不动就生气,人家稍微批评一句话,就气得不得了。我跟诸位报告:虽然我一直在帮大家建立功夫、建立信心、修学知见、乃至帮助诸位明心见性,而且不受供养;但是有的人背后还说我闲话,不知恩义;那我要不要生气?我才不生气呢!我生气了便是傻瓜。有时遇到了一只狗在那边,每天看见你从那边过就吠你,好象有不共戴天之仇;要不要生气?不要气。不光只是对人,乃至对狗也是一样。或者说有那一天——譬如说欲界天的他化自在天的天主,每次你一上坐,他就幻化一个美女来,或一个俊男来引诱你,你气死了。他每天来,你每天气,那你就错了。你只要冷眼旁观,看他搞什么花样就好,你不要生气。引诱不了你,他就走掉了。生气了,你就犯了重罪。
第十:不谤三宝。不谤三宝这一戒,大家要很小心啰!很多人说:“只要我不讲出家人的过错就好了,我就不会毁谤三宝了。”可是什么叫出家人呢!小心啰!我们前面讲过了:有形相出家,还有真出家。《大宝积经》不是讲过吗?凡是明心以上的人都是出家人,不管他身穿白衣、黑衣,统统是出家人,所以我们要评断外面的善知识时,不管他是出家在家的形相,都要很小心。我们要评断某一个人有没有悟的时候,你必须要确定,你有很确实的证据,确定这个人是没有悟的人,你才能够说他没有悟。不然的话,你就是毁谤三宝。不要以为这个人是在家人便可以毁谤,因为他悟了,他就不是在家人啰!虽然现在家相,但本质上已不是一个在家人。因为他的三缚结已经断了,所知障已打破了,你如果批评毁谤到他,你就是毁谤三宝。更何况现出家相的比丘、比丘尼!不管是真出家或形相出家,统统不能毁谤。
然后世尊告诉我们,如果破了这十个戒,不能悔过。那有人就跟我讲,《地藏经、药师经》不是说:念过《地藏经》、念过《药师经》,再大的重罪都可以消失掉吗?可是经典一点都不糊涂的,在《地藏经、药师经》里面有没有说:那一些罪是什么罪呢?他有没有指明是受了菩萨戒以后,犯十重罪?没有。他说的只是一般的五逆十恶。所以要知道,这菩萨十个重戒犯了不通忏悔,忏悔了重罪还是不灭,还要去受,入波罗夷之罪。波罗夷是什么?翻过中国话叫做断头。头已经斩断了,能不能再接上去呢?接不上去了。犯了这些戒就是断头罪,无法再补救了。犯这些罪,十劫之中要在地狱里面每一天受罪八万四千。因为灭八万四千生,将来八万四千生不闻佛法、不见佛、不忆佛,这个戒不可破,因为这个罪很严重,所以千万不要犯。
有人说:“前面你不是讲过明心见性的人是断三缚结吗?他永远不入三恶道啊!”对不起!这个是说你不犯这十种重戒。犯了这十个重戒,别说你是个菩萨初果;世尊告诉我们,犯这十个重戒将失去初发心住、乃至二住位;十住、十行、十回向等三贤位也失去,甚至于初地到十地,一切皆失。修到十地犯了这个罪尚且要失掉,从头再来,何等严重!所以要很小心检点,真的要摄心为戒。
反过来,我们如果想:这个戒这么严重,就不要受好了,免得一切失去嘛!但是世尊又告诉我们,这些戒是一切佛、一切菩萨行的根本。如果你过去生没有受过这菩萨十无尽戒,你就没有因缘可以明心见性。所以来到这里,待得下来不害怕、不起烦恼,能够持续一直修下去,你就知道过去生一定受过菩萨戒了,不然的话,老早就溜掉了。
世尊又告诉我们,如果一切佛、一切菩萨,不经由这个十戒法门而能证入贤位、圣位的话,是没有这个道理的。所以这个戒必须要受。因此,以后禅三的报名审核,会考虑报名的人有没有受菩萨戒。因为这个戒是一切菩萨、一切佛的根本。不肯发菩萨的大心,不肯受菩萨的戒,而要得菩萨最深妙的法,没有道理嘛!所以这点要列入考虑。
另外有一种人,他喜欢表现自己比别人好。我们刚刚讲的这十个重戒,主要的是说:我们最容易去犯的毁谤三宝、自赞毁他、破和合僧,说出家、在家菩萨罪过,这些最容易犯。其他的比较不会,因为会犯这一些重罪是有道理的。就是心里面有一个诤胜的习性在,而这个习性很难转,所以特别提出来讲,让我们谨慎在意。
另外有一种人,他喜欢炫耀,那也是一种诤胜的习性。所以他到处去问,听说那一位师姐见性!听说那一位师兄见性了呢!就赶快问,每一个人都问。自己不肯下功夫实际上去参究,只是问。然后每一个人都问过以后,把它整理、思惟,当做自己的东西来炫耀。所以凡是不在我们共修团体里面的人,或虽在此团体中,而不肯死心踏地做功夫的人,向诸位问答案、或见地、或境界时,请诸位要特别注意提防这样的人。
还有一种人,譬如说:我过去初发心的时候,粗心大意,没有注意到或者是拉不下脸皮严格去勘验,所以曾经有过二、三人被做了错误的印证。虽然后来我重新对此二、三人加以检讨,但是,因为我不曾公开说明哪一个人是我初发心的时候,勘验经验不够老到而做了错误印证,所以诸位也不明白这二、三人究竟是谁?我向他们说:“你悟得不真,要重新再参。”这些人从此就不见人影了。但是却继续跟我们一切已经见性的人逐一的去连络,去探问。可是我们这里见性的人大部份都很直爽,没有想到这一点,然后就把答案讲了。毫无遗漏的跟他讨论,然后他就死在这个地方了。他就会出去乱讲,难免就会破坏正法。因为有这种人,在这里我特别提出来向大家提醒。如果很久没来共修了,你就知道是这种人,讲话就要小心。否则他就会问了很多人以后,加以集合整理,然后出去就乱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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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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