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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之真实义(三之一).......... 正礼

[第035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34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导师”之真实义(三之一)
佛教中的名相,有一定的实际意涵,就如同不同领域中的专用术语一般,皆有其一定的定义,不可以混淆,即使是称号的名相亦然。但是世间行业中皆强调自我行销,往往使用超乎实际的职衔,以获取他人的重视;或者过度推崇他人,以获取好感,这是世间法中无可厚非的演变。然而,如此的世间俗情也逐渐带入佛教中,而令佛法中的名相意涵混淆不清,例如“法王”、“活佛”等等,皆是别教修行之究竟位──佛果之称谓,如今却成为世间外道凡夫,不知佛法内涵之种种夸示混称,犹如鱼目混充真珠。本文将针对佛教中“导师”之称号略为界定其真实意涵。
唯佛菩萨为众生导师
世间法中有种种导师,例如,国中国小学校班级中设有导师,所谓:“传道、授业、解惑也”,开启童蒙,培养学生优良品德,学习课业,解答人生及学业种种疑惑,令学童未来能够在社会上安身立命,造福社会国家。导游于正路者,古时亦称导师,对于某一境地曾经游历,可以安全带领游人,轻松直捷亲历胜境,不入于歧路,不于途中发生困顿、入于险境。因此,导师能为学人或者旅人带来利益,提升人格品德,增广知识能力,不入歧途、不陷险境,故获得学人与旅人尊称为“导师”。
佛教中之“导师”称号虽与世间相同,却是有其特别的定义与意义,学佛人应该知道而不应将之混淆而用。佛教中的导师即是指诸佛菩萨,不是声闻缘觉等二乘人中之有学位或无学位能够称为导师,至于附佛外道之修行人或者一般的凡夫俗子,更是没有资格称为导师。《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三:
若佛菩萨不出现世间,众生无导师。
诸佛菩萨是世间六道众生之导师,若是诸佛菩萨不出现于世间时,世间的一切众生便无成佛的导师,即使声闻种姓及缘觉种姓二乘人出现于世间,皆不能成为世间众生之导师。略述其原因有六:一、菩萨法道广大深邃,二乘法道狭小浅薄;二、菩萨得沙门果亦得佛果,二乘唯得沙门果不得佛果;三、菩萨得如实智,二乘不得如实智;四、菩萨有大方便力,二乘人无大方便力;五、菩萨利益一切有情,二乘人无法利益一切有情;六、菩萨住持佛教于世间,世世不入无余涅槃,但二乘人舍寿必入无余涅槃,不能永远住持佛教于世间。仅分述如下:
一、一、菩萨法道智能广大深邃,二乘法道智能狭小浅薄:
声闻缘觉二乘人依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法及缘生法等生灭法,现量观察蕴处界等法之苦、空、无常、变异之虚妄性,信受佛语:“灭除对三界中蕴处界之贪爱后,入于寂灭之无余涅槃,能究竟苦边,永远不再沦堕于三界生死中”,因而厌离蕴处界等五蕴身心,取证沙门四果,对于法界实相之亲证,则完全无法触及。这是由于二乘人的智能狭小,不能正解 世尊对于法界实相之开示,故对于智能狭小之二乘人或凡夫,往往置答其所问。例如《杂阿含经》卷三十四第九百六十一经,婆蹉种比丘问 世尊:“为有我耶?” 世尊默然不答,如此三次, 世尊皆不回答,婆蹉种比丘只好离去。阿难尊者见到此种情形,与 世尊一向循循善诱之开示不同,便请问 世尊缘由。 世尊回答的经文如下:
佛告阿难:“我若答言‘有我’,则增彼先来邪见;若答言‘无我’,彼先痴惑,岂不更增痴惑?言‘先有我,从今断灭’。若先来‘有我’,则是常见;于今断灭,则是断见。如来离于二边,处中说法,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生。谓:缘无明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语译如下:【佛告诉阿难:“对于婆蹉种的问题,我若是回答说‘有我’,则会增加他原来将蕴处界生灭法中之某一法,当成是真实常住我之邪见;若是我回答说‘无我’,那他原先认为‘蕴处界有真实我’的愚痴烦恼,岂不是又更增加吗?那么先前他认为说‘蕴处界有真实我’,现在因为说‘无我’而又变成断灭法。若先前认为蕴处界有‘真实我’,叫做‘常见’,现在又将‘无我’认知为佛法中无有本识之‘真实我’,则蕴处界法灭尽后,变成了断灭,就叫作‘断见’。如来离开‘常见’与‘断见’二边,站在实证本识之中道性的立场来说佛法,也就是说:‘由于如来藏的功能性,有蕴处界的功能种子存在于如来藏,因为这样的缘故,而有蕴处界;有前一支的缘生法生起的缘故,导致后一支缘生法接著生起。就是:由于有‘无明’支缘生法而有‘行’支缘生法等等,成为流转门,乃至依于还灭门,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最后能够灭除。’”】
从上述 世尊答复阿难尊者,可以知道:婆蹉种比丘只相信蕴处界生灭法,不相信外于蕴处界法,有本识如来藏存在。因此,其知见不是将蕴处界法当做“真实我”而落入常见,就是错认蕴处界法灭尽后,无有一法存在而落入断见。婆蹉种比丘无法正确的了知, 世尊是站在亲证如来藏本识之中道性的立场而说法,因此,对于智能狭小的声闻比丘, 世尊不予开示如来藏的胜妙法,何况是外道凡夫而请问实相法义,当然应予置答。
对于声闻比丘, 世尊只以蕴处界法教导之,令其观察蕴处界诸法的生灭、无常、变易之虚妄性,蕴处界法中无有一法是“真实我”,因而厌离蕴处界法,乃至将蕴处界法因缘和合而成之“虚妄我”视为众苦之根源,唯有彻底否定“虚妄我”之存在价值并灭除之,方能解脱于三界生死流转之苦;并且相信佛语无余涅槃非是断灭境界,而唯有无余涅槃的本际是寂灭而真实,是常住不变的,可以永远离开生死流转而得到究竟的寂灭之乐。声闻比丘由于畏惧“虚妄我”之存在而流转生死,不愿再有来生之“虚妄我”导致不可预知之苦果,因此,急求灭除“虚妄我”而入无余涅槃。由于声闻缘觉二乘人断除蕴处界现行之烦恼,不断烦恼习气,只观察属于生灭法的蕴处界法,无法探究属于不生不灭法的法界实相,故说二乘法道狭小浅薄。
菩萨于 世尊所说“我”与“无我”不产生错误的见解。 世尊所说“无我”者,意谓:于蕴处界及器世间等生灭法中,无有不生不灭之法性可得,蕴处界及缘生法等等诸法皆是众缘和合而生之生灭法,既是众缘和合而生,必然可知蕴处界等生灭法皆是缘起性空之法,空无自性,无有一法可以称为常、恒、不变易之“我”。然而,一切诸法皆是空无自性,则空无自性之无我法,如何可以自行生起而不断地生、住、异、灭循环不已?必然应有不生不灭之“法性”一切时常住,令一切诸法运行不断,令十二支缘生法循环不已,此“法性”即是一切外道所寻觅而不可得之“真实我”。因此,“我”与“无我”皆是假名,菩萨不堕一切假名中,如实知见 世尊真实意旨,不堕想象、猜测之中。例如《杂阿含经》卷十第二百六十四经:
尔时,世尊手执小土抟,告彼比丘言:“汝见我手中土抟不?”比丘白佛:“已见。世尊!”“比丘!如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则是常、恒、不变易、正住法。”
语译如下:【这个时候,世尊手拿著小土团,告诉那个比丘说:“你看到我手中的土团吗?”比丘回答世尊说:“我已经看到了。世尊!”世尊说:“比丘啊!蕴处界等生灭法,就像眼前所见这么少的土,在这么少的土中,‘我’是不可得的;若是有一个‘我’可得的话,一定是常、恒、不变易、永远现前住持世间的法。”】
菩萨正解 世尊所说,于人间之蕴处界法及缘生法,只是如来藏所变现的诸法之一,尚有地狱、饿鬼、畜生、天等诸趣法界之三界法,亦皆是如来藏之所变现。因此, 世尊手中代表此世人趣的小土团,相对于过去现在未来三界诸趣的大地土而言,只是极少分之法而已;此意是说,如此极少分而生灭不已的蕴处界及缘生法,必然不可能找到常、恒、不变易的“我”,故蕴处界及缘生法,无有一法可以称为“我”,假名“无我”。然而,三界五趣一一趣之蕴处界法,得以出生、暂住、变易,最后消灭,下一世又再出生,循环不已,亦将坏灭,必然有贯通过去现在未来诸趣的常、恒、不变易、一切时正住之本住法,令一切诸法生住异灭循环不已。此常、恒、不变易、正住之法,即是一切众生寻觅而不可得之“我”,假名为“我”──如来藏。如来藏离见闻觉知,不是蕴处界所摄,是出生蕴处界的法;祂不于六尘万法起分别,亦不自知我,是“无我性”。但是,众生依觉知心之自我了别,虚妄颠倒的以为觉知心是常、恒、不变易的“真实我”,故 世尊随顺众生之用语,假名“无我性”之如来藏为“我”。
菩萨除了能够正解“我”与“无我”之真实义外,于 世尊手执小土团说法之指示中,如实正知蕴处界法皆是缘起性空之法,虚幻不实,并现量亲证 世尊所指示之法界实相──如来藏“我”──之所在,现前证知如来藏之实际,即是二乘人所入无余依涅槃之本际。菩萨与二乘人同样现量观察蕴处界法及缘生法,皆是苦、空、无常、变异之虚妄法,确认蕴处界法皆是因缘和合,无有一法为真实我,而一切贪瞋痴等染污法皆是意识觉知心对蕴处界等法之贪著所作,所作的观行都只是在世俗有为法的蕴处界范围中。然而,菩萨却有不共二乘人之处,进而观察蕴处界的来处,了知确实是从如来藏本识中出生的;如来藏对蕴处界法一向不贪著亦不厌弃,永远处于远离六尘贪厌之自住境界而如如不动,显现本来自性清净涅槃。菩萨现量观察如来藏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之清净性,观察如来藏贯通三世,出生色法及七转识,含摄三界五趣一切诸法,如来藏是一切众生自身流转生死之本体,因而逐渐转依如来藏之清净性,这是二乘圣人所不能知的,所以说菩萨法道智能广大深邃。
菩萨依现观如来藏之智能,逐渐依据方广唯识诸经所说,如实正知如来藏具足种种“法性”,例如:如来藏具足七种“性自性”,故令蕴处界诸法得以生住异灭、循环不已;菩萨亦了知如来藏之五法、三自性、七种第一义、二种无我等等实相妙法,逐渐转依如来藏种种清净之自性,依无生法忍现观如来藏一切法性所显之种种自心现量而地地增上,乃至究竟成佛。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
三僧只劫具修诸度,八万四千波罗蜜行,越生死流,方至菩提大安乐处。不如趣向二乘道果,三生、百劫修集资粮,断生死因,证涅槃果。
菩萨法道必须亲证法界实相,破无始无明尘沙惑,然而究竟了知法界实相,断尽烦恼之现行与习气,断尽尘沙无明的上烦恼,需经三大无量数劫,由此可知菩萨法道之广大深邃;相较于二乘法道,只须断除三界见思惑之现行,慢者百劫修集资粮,快者三生修集资粮即可成办。由此可知,二乘法道相较于菩萨法道确实狭小浅薄,菩萨法道相对于二乘法道确实广大深邃。菩萨法道含摄二乘法道对于蕴处界苦、空、无常、无我之世俗谛现观,然而菩萨法道中对涅槃本际之现观,则非二乘人之所能知;二乘阿罗汉虽现证有余依涅槃,然而对于无余涅槃之境界,无法于舍寿前现量观察,舍寿后入无余涅槃,由于蕴处界一切法皆已灭尽,故亦无觉知心得以现观。因此,菩萨现观涅槃本际之般若智能,以及由般若智能所发起之种智智能,皆不共于二乘。二乘人无法正解法界实相,不能指示一切发起大心欲了知法界实相之众生,故智能狭小浅薄之二乘人不能成为世间众生的导师;菩萨亲证二乘法,亲自证验二乘人所亲证蕴处界之虚妄性,可以指示二乘种姓之人,同时亦可指示大乘种姓之人,亲证法界实相,故菩萨能成为世间众生的导师。
二、二、菩萨得沙门果亦分得佛果,二乘唯得沙门果不得佛果:
菩萨有现出家相菩萨及在家相菩萨,不论示现何种身相,皆可证大菩提果,例如: 地藏王菩萨现出家相, 文殊师利菩萨及 普贤、观音、势至、维摩诘、弥勒诸大菩萨皆现在家相(佛世时 弥勒菩萨示现出家相,现在于兜率天现在家相),但皆是等觉菩萨,皆是胜义僧。声闻亦有现出家相声闻及在家相声闻的圣人,不论示现何种身相,皆可证解脱果,无有差别。从表相而言,出家相中有菩萨、有声闻,在家相中亦有菩萨、有声闻,主要差异在于出家相与在家相,所居环境不同,于道业精进上,善因缘与恶因缘多寡有所不同而已,同一种姓,不论其表相,于果证上皆相同。例如:出家比丘得证声闻极果,在家优婆塞亦得证声闻极果阿罗汉,《杂阿含经》卷十二第三百零二经记载(《经集部》中有相对应之别译经典《佛为阿支罗迦叶自化作苦经》所载皆同):
“闻阿支罗迦叶从世尊闻法、律,辞去不久,为护犊,牛所触杀。于命终时,诸根清净,颜色鲜白。世尊!彼生何趣?何处受生?彼何所得?”佛告诸比丘:“彼已见法、知法、次法、不受于法,已般涅槃。汝等当往供养其身。”
上述举证的经典,由 世尊亲口证明优婆塞阿支罗迦叶能够证得声闻极果阿罗汉,故能于舍寿后入无余涅槃,一切声闻弟子都要前往供养其身,比丘之所不免。由此可见,声闻人不论在家或者出家,皆可证得声闻极果,亦可见:证果不在示现之出家在家表相,而在于法道上的真修实证。至于菩萨与声闻之差别,更不在于表相是否出家与在家,而在于心性上。声闻种姓者求急入无余涅槃,即便是不出家而现在家的身分,仍然属于声闻种姓,例如上举阿支罗迦叶优婆塞急入无余涅槃,即是声闻种姓。菩萨种姓者不入无余涅槃,例如 大愿地藏王菩萨示现出家相而永不入无余涅槃,誓愿度尽地狱众生,即是菩萨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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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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